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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多举防惩失信“老赖” 保障胜诉方权益及时兑现

 时间:2015-07-29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天津二中院多举防惩失信“老赖” 保障胜诉方权益及时兑现

天津二中院新闻发布会。

张道正


天津二中院多举防惩失信“老赖” 保障胜诉方权益及时兑现

天津二中院新闻发布会。

张道正

中新网天津7月29日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季红29日表示,今年以来,该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惩罚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深化诉讼财产网络拍卖,出台规章制度规范执行工作,切实保障胜诉方权益及时兑现,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规范执行行为,建立公正、公开、廉洁、高效、透明、有序的执行工作机制,该院出台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程序,包括执行准备、执行财产调查、执行财产控制、采取执行强制措施、涉诉财产处置、执行实施结案等,并对各程序作出严格限定,让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规范一目了然。

李季红介绍,天津二中院还出台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工作指引》,这是全市法院唯一以院文件形式下发的关于执行实施工作的细化准则,内容囊括了财产的调查与控制、非金钱债权的执行、财产的处置与发还、解除财产控制与执行结案、信用惩戒与司法移送等执行实施的所有环节,特别是严格规定了执行各环节时间节点的期限管理和入卷制度,防止消极执行现象发生。

“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提高执行效率,我院建立了被执行人告知制度。”李季红告诉记者,原来在执行案件中,只是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简单告知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导致有的被执行人以不知道相关义务为由而拒绝配合执行或者提出异议。为此,该院建立了被执行人告知制度,专门制作了模板文书,详细载明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需知的各项义务,包括如实申报财产的义务、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义务、配合执行的义务、承担信用损失的义务等。

为了保证处置财产拍卖不受人为因素干扰,实现拍卖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天津二中院去年6月18日在天津市法院中率先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8月8日,正式启动借助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该院还专门针对不同客户,重点推介不同类型拍品,举办拍卖专场,提高成交率。

天津二中院执行局局长姚增途透露,截至目前,天津二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涉案资产28件,成交金额4.03亿元,成交率达到60.87%,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77.43万元,其中单笔拍卖最高成交价格为2.3亿,取得了显著成绩。

姚增途介绍,该院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常态化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助力破解“执行难”。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调解结案不自动履行、经调查发现财产以及经传唤不到庭等情况,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每季度对案件进行一次梳理,确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充分利用公共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形成舆论压力,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截止目前,该院已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3人次,其中自然人50名,法人或其他组织33个。

姚增途坦言,天津二中院通过一些列措施,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切实保障了胜诉方权益。但是,一些被执行人刻意规避法律、逃避法院执行的现象仍然突出,归根到底还是被执行人诚信意识和法律观念淡泊,社会诚信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打击“老赖”,不仅需要我们法院加强执行工作,也需要社会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姚增途认为,可以建立统一的征信平台,推动金融、工商、税务、公安、司法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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