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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提请表决

 时间:2015-08-25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日下午在分组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时表示,修订草案充分吸收了前两次审议时的意见,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许多委员表示,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经过修改,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吸纳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这次修改稿更趋完善、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已趋成熟。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订是必要的。”欧阳淞委员说,修订草案经过审议,制度更加完善,规定更加详细,文本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辜胜阻委员表示,大气污染防治法这次修订找准了方向,大气污染的治理不仅要控车减煤,而且必须控制油品和燃煤的质量标准。同时,在控制机动车污染的问题上,这次修改强调运用经济措施而不是行政限制的办法,我很赞同这样的修改。

郝如玉委员说:“我同意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删去二审稿中的机动车限行条款。删除这个条款是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

龙超云委员建议,在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方面,修订草案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大气环境质量负责,但缺少如何落实责任。希望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以规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为有效抓手,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修订草案规定,具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实名举报应当反馈处理结果,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袁驷委员建议,在这句话后面加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他说,实名举报查证属实了,除了给举报人奖励之外,查处结果要向全社会公开,让举报人有成就感,让社会公众看到举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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