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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柱拘留所运用社会资源 3年化解矛盾245起

 时间:2015-09-06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近年来,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拘留所积极整合、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通过“建立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利用志愿者专业团队开展教育矫治、社会化帮扶弱势群体”等措施,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实效。据统计,近3年来,该所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245起,及时消除诸多苗头和隐患,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标兵拘留所”。

建立联动机制,合力化解社会矛盾

石柱县拘留所分析发现,近年来,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矛盾等违法行为被拘留的人员占有一定比例。被拘留人所涉及的这些矛盾纠纷,如果不及时化解,极可能转化为治安、刑事案件。但是,化解这些矛盾,仅凭拘留所一己之力显得捉襟见肘,建立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合力迫在眉睫。

在听取石柱县拘留所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石柱县委政法委向各乡镇、县综治委成员单位下发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协同做好被拘留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2013年2月起,县拘留所相继与县综治办、民政、信访、司法、妇联等职能部门签订协议,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任务及工作标准。

石柱县拘留所所长马建宇介绍,随着联动机制的运行,各职能部门逐步攥指成拳形成合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呈现前所未有的新景象:大家经常坐在一起共商解决问题之策,共寻化解矛盾之方,许多“硬骨头”就这样被啃了下来。

石柱县南宾镇的徐某曾因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先后数次缠访闹访,虽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但仍然我行我素。联动机制建立后,拘留所与镇政府、县信访办、妇联等单位共同对其开展矛盾化解工作,通过综合施策、联动调处,最终解决了问题,徐某停访息诉。

盘活帮教资源,志愿者助力教育矫治

石柱县公安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被拘留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法律层面的自我救助能力。而拘留所传统的帮教模式受限于公安监管教育资源不足、民警自身知识结构欠缺,帮教工作显得力不从心。增强教育矫治和矛盾化解的针对性、提升教育挽救质量,必须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开展工作,形成所内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近年来,石柱县拘留所面向社会敞开大门。他们通过媒体宣传、公开征集等方式,吸引一批热心公益、有教育能力和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志愿者帮教团队”,成为管教民警的左膀右臂。

石柱县拘留所教导员向伟告诉记者,2013年年初,拘留所与县法律援助中心签订协议,在拘留所设置法律服务站,5名律师每月义务为被拘留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在进行普法教育的同时,无偿为被拘留人提供法律援助。

2008年以来,悦崃镇村民马某因对其父亲死因存疑,长期非法上访,多次被行政拘留,但仍不思悔改。法律服务站设立后,5名志愿者律师反复对马某说理释法,引导其从法理、证据角度认识问题,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最终,马某主动停止非法上访,走上依法表达诉求的正确道路。

前不久,记者来到石柱县拘留所,走进所里的心理咨询室,优雅的乐曲缓缓响起,让人感觉心情舒缓。2013年年初,石柱县拘留所与县司法局矫正科结成共建对子,矫正科4名心理咨询师定期到拘留所开展心理服务,治好了许多“疑难杂症”,部分有自伤、自残、自杀倾向的被拘留人得到有效的心理矫治,防止了极端事件的发生。

据介绍,近两年,石柱县拘留所持续派员参加西南大学心理学院举办的心理咨询培训班。目前,已有3名民警具备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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