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建议国家以奖促治试点生态补偿

 时间:2015-09-08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保护四川水环境,对维护三峡库区乃至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有着重要意义。日前,本报记者随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团赴四川,围绕“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进行深入采访。

郫县是成都市最大的饮用水源保护地,日供水190万吨,担负着全市主城区90%以上的供水任务。

成都市探索饮用水源保护新机制,建立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 2012年以来,郫县利用成都市财政6000万元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实施了310户农户生态搬迁,建成4130亩有机农业基地,新建饮用水源保护林带547亩、湿地320亩、防护网17公里、污水收集管网14公里,改造桥梁14座,建起了应急仓库、水质自动监测子站、饮用水源保护数字化监测平台等,通过多重保护措施,实现水源地水质“零污染”,水质达标率100%。

郫县新民场镇镇长周超毅告诉本报记者,该镇共6个村一个社区在饮用水源保护地。“很困扰的是,原来祖祖辈辈都在这个地方洗衣服洗菜,但是现在整个防护网是拉起来的,与老百姓生产生活产生矛盾。”

周超毅说,生态搬迁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饮用水源保护与群众生活的矛盾。现在生态搬迁的量确实太少,2012年搬了65户,2013年搬了110户。

为了饮用水源保护,新民场镇的发展受到一些影响。周超毅介绍,去年一个纳税额2000万的优秀企业,因为饮用水源保护,调到其他区县。从政府的角度讲,希望有更多税收,为更多群众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希望把饮用水源保护化为机遇,作为一种契机,探索将优秀的生态本地转化利用。”

“最挠头的是生态搬迁如何变被动为主动。”郫县环保局局长李晓红告诉本报记者,生态搬迁一方面要解决住房,还要解决就业。平均每个人的生态搬迁费用为15~16万元。此外,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监管考核等也需要花费。每年县财政都要贴钱。

“6000万对于饮用水源保护远远不够。”李晓红告诉本报记者。

“6000万现在对郫县就是一个补贴,现在郫县每年花两三个亿用于饮用水源保护。”成都市环保局局长助理邓尹说,生态补偿机制目前国家没有标准,其他地方也正在探索。“按照什么标准来补,有直接费用还有间接费用,是按照实际支付的来补,还是按照饮用水源保护来补?我们补给郫县,我们的下游是不是还需要补给我们?”希望国家能够出台标准,对中心城区和其他地方还是要有些区别。

地处四川、云南、贵州三省结合部的四川宜宾市,金沙江、岷江、长江三江在此交汇。

宜宾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彭国平介绍,在国家和省对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规划中,岷江上游的成都市、眉山市、乐山市断面执行三类水质标准,而宜宾市岷江凉姜沟入长江断面执行二类水质标准,宜宾市承担了全流域三类水质未来提高到二类水质的任务,完成此任务的难度巨大。“希望从生态补偿机制上对宜宾有所倾斜。”

地处国家重点流域的四川宜宾长宁县制定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长宁县实施方案》。

宜宾市长宁县委宣传部部长王夕蓉介绍,当地最大的优势是生态环境比较好。“十二五”期间,森林覆盖率每年都以4%~10%的速度在增加。长宁在招商引资中自觉抵制污染企业,工业发展是受限的。保护生态,显然在经济上应有更多财政支持。

“在产业布局上,我们舍弃了高污染高排放,国家在产业布局上应向西部倾斜劳动密集型产业,在水污染治理中更多向西部倾斜。”长宁县常务副县长兰宏彬说。

“四川省地处西部地区,治理资金筹措难度大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86097.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