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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怪叔叔“留宿”迷路姐弟25小时 一审获刑4年

 时间:2015-07-2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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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怪叔叔“留宿”迷路姐弟25小时 一审获刑4年

“留宿”走失的姐弟俩却迟迟不吭声,直到25小时后,孩子在街上被亲戚发现,这个怪叔叔才自称是帮孩子找妈妈的“好心人”。昨天下午,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曾引发全城热搜的案件。

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宣判,怪叔叔的两个“有悖常理”让他受到严惩:犯拐骗儿童罪获刑4年。

案件回顾

姐弟走丢25小时后被亲戚撞见,身边出现一个自称帮孩子找妈妈的怪叔叔。

安徽籍的7岁女孩天天(化名)和5岁弟弟浩浩(化名),随家人住在市区牛山北路附近的德政村,他们平时由奶奶照顾。今年4月6日是清明假期,幼儿园放假。

上午10时30分左右,孩子的奶奶正在给另外一个孙子换裤子,而天天和浩浩则跑下楼玩耍。奶奶见不着姐弟俩,以为他们像平时那样跑到附近的活动广场玩耍,于是奶奶关上家门下楼去找孩子。

谁知,顺路一直找,怎么也找不到两个孩子。而天天和浩浩见奶奶没有跟上,便返回家中。两人发现家门上锁,便准备去找妈妈,但途中他们迷了路。两孩子不见踪影,这家人所有在温的亲戚都出去找人,家人还通过微博、微信求助,到处张贴寻人启事。

4月7日上午11时许,市区红太阳宾馆后面的巷子内,正在派发寻人启事的小孩亲戚发现了天天和浩浩姐弟俩。同时,在孩子身边有一陌生男子,该男子自称帮孩子找妈妈。

警方介入调查,发现该男子有作案嫌疑,将其刑拘。


29岁怪叔叔“留宿”迷路姐弟25小时 一审获刑4年

当庭辩解“很想体验当父亲的感觉,想留孩子玩一天”

怪叔叔姓宋,现年29岁,贵州籍,文化程度小学,无业。案发时,他已经在市区某大厦一宾馆住了近一周。

昨天下午3时30分许,鹿城法院第一审判庭,宋某被法警押入被告席。庭审中,并没有宋某的亲戚或朋友前来旁听。公诉机关认为,宋某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宋某称没有意见,并表示认罪。

“我看到那两个小孩很可爱,就想起了自己的孩子,看他们在找妈妈,我就想一起帮忙找。”法庭上,宋某说,他和前女友生了一个孩子。两人分手后,孩子由前女友方抚养,远在重庆,年龄算起来也有7岁多了,和天天的年纪差不多。宋某还称,他带着姐弟俩走了一路,一路上有说有笑,小孩子一点都不怕生,非常亲近,他心里一热,很想体验一回当父亲的感觉,于是心想着留孩子玩一天,第二天再带着孩子去附近派出所。然而,事实上他始终没有把孩子带到附近的公安机关。

“我想把这两个孩子当亲人一样对待,没有想要伤害孩子。”宋某说,因为姐弟俩说要看动画片,宋某就到租住的宾馆,特意开了一间电脑房。其间,宋某还给孩子买了汉堡、薯条等各种食物,并且留孩子住了一个晚上。

法官问:“你和孩子非亲非故,想要表现父爱,是否合理?找不到孩子的父母,你为什么不立即报警?”

宋某说:“我的主要目的,就是想要和孩子玩一天。”


29岁怪叔叔“留宿”迷路姐弟25小时 一审获刑4年

法官质问为何“两次撒谎” 宋某竟无言以对

声称要体验当父亲感觉的宋某一直没有选择报警,而且还对孩子和宾馆房东都撒了谎。庭审中,法官重点指出了宋某的两次撒谎

第一次说谎,宋某当时对姐弟俩说,他是孩子父亲的朋友,可以帮忙找妈妈,让姐弟俩对他产生了信任。

第二次说谎,是宋某将两孩子带回自己租住的宾馆,遇见房东时,谎称孩子是自己同事的孩子,因为同事晚上要加夜班,所以托他照顾孩子。

实际上,宋某和天天、浩浩的父母素未相识,他自己刚到温州找工作,属无业状态。法官问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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