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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差旅费上调 鄂州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时间:2015-10-21 22:17:23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焦点

  旺季去拉萨标准上浮50%

  本次调整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在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引入了淡旺季概念,旺季住宿费标准分别上浮20%-50%。


官员差旅费上调 鄂州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淡旺季浮动标准 图片来自新京报

  其中,拉萨和西宁的旺季为6月-9月,在此期 间出差去这两个城市,部级住宿费标准上浮为1200元,比淡季增加400元、司局级上浮为750元,其他人员上浮为530元,整体上浮比例为50%。大连 市、哈尔滨和青岛市的旺季(7月-9月)上浮比例为20%,海口的旺季(11月-2月)上浮比例为30%。

  为何拉萨和西宁旺季上浮比例最高,拉萨某五星 级酒店的销售人员表示,淡旺季酒店价格差别大,淡季普通标间500元,旺季会上调到700元。对于西藏旺季会上浮50%的比例,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工作 人员表示,这可能是一个平均价格标准,“西藏一些旅游城市酒店淡旺季差别大,从四五月份到十月份之前属于旺季,酒店价格会贵很多”。

  房费应在限额内据实报销

  《通知》称,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各地、州、市(县)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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