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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

 时间:2015-10-26 08:19:24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鄂州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

  本网讯 日前,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

  全市人民政协工作在现阶段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 加快鄂州“一改两化”进程不懈奋斗。

  全市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鄂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 发展;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丰富民主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推进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要 求同存异、体谅包容,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政协协商内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等。

  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贯彻执行的情况;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工作作风、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

  政协协商形式。例会协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书面协商。把提案办理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督查计划,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探索创新协商形式。开展网络议政和远程协商,在各级政协组织之间、政协委员之间、政协委员与各界群众之间开展协商讨论。加强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的衔接配合。

  政协协商程序。协商计划的制定、协商活动的准备与开展、协商成果的报送、协商意见的办理。

  协商信息的公开。建立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制度,由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或委托政协办公室通过相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协商的议题、时间和协商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合作共事工作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的功能作用,切实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合作共事工作。

  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探索民主评议、专项民主监督、委派民主监督等民主监督新形式新途径,开展专题性、经常性、集中性的民主监督。

  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尊重和保障委员开展民主监督的权利,虚心听取委员的意见、批评、建议。政协民主监督要坚持政治监督 的性质,不影响受监督单位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不干预个案处理和具体行政事务。党委和政府的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要加强与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加强参政议政工作。党委、政府要支持人民政协对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等开展视察。

  党委、政府可委托政协开展重大课题调研,邀请政协委员参与重大项目研究论证。党委、政府可委托政协领导同志联系、负责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

  加强合作共事工作。促进多党合作共事。促进参加政协的各族各界人士合作共事。健全完善政协工作与统战工作协商机制。建立政协主席、副主席联系界别委员制度。

  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要做合作共事的模范。要坚持体谅包容、求同存异,对于各种意见和建议,只要是基于拥护共同思想政治基础,都应该允许反映和表达,都应该得到尊重和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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