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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使用分配权由村民代表大会说了算

 时间:2015-08-18 09:05:17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土地补偿款使用分配权由村民代表大会说了算

  时间:月日上午:—:,嘉宾: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祝健等

  问:红莲湖新区庙岭村组一姓谢的村民去世了,土地补偿款的领取人是其亲戚。请问,该土地补偿款领取合不合理,是否应属集体所有?

  祝健:你提的问题为土地补偿费分配问题,根据《村民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涉及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

  问:燕矶镇池湖村有人擅自将亩土地开挖建成坟山;沙窝乡沙窝村有人把几十亩良田私下卖给别人搞开发,请问国土部门如何处理?

  鄢勇(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农村集体土地是不能擅自私下转让,也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您反映的情况涉嫌非法占地,是一种违法行为。市国土资源执法支队将会同鄂城分局、燕矶国土所到现场调查核实,再给你答复。您反映的沙窝乡沙窝村有不规范的土地交易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主动接受媒体监督。

  华容镇征地补偿标准是元亩

  问:华容镇韩畈村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干部让岁的老人签字是否有效?

  黄如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颁布了全省农村土地补偿的标准,其中华容镇的补偿标准是45500元/亩。征地应该有公告,公告后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地时,应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字确认。

  西昌曦城业主的售房合同年限时间为年月

  问:最近大家非常关注西昌曦城业主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使用年限比合同少了年,而且土地性质也不一致,请问这件事情进展怎么样了?

  黄如辉:市委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与西昌曦城业主、西昌房地产公司进行协调。西昌曦城开发用地符合用地规划,用地也是依法审批发证,由于这宗地是由三本土地证组成的,一本是2003年,另外两本是2008年,三本证的土地性质也不一致,导致了业主土地证的终止年限不一致,这个情况是客观存在的,业主反映的情况也是属实的。针对西昌曦城业主的强烈反映,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从保障民生,保护业主的基本权益出发确定了一个原则,按照终止年限一致的原则将三本证的终止年限合并到2078年7月。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按这一原则尽快落实,请广大业主放心。

  同一小区为什么会有不一样的售房合同年限?

  问:新城明珠同一小区怎么会有年和年不一样的产权?

  黄如辉:每宗地在办理用地手续都是根据规划来的,有时候一宗地的规划绿线涉及到几本证,由于每本证的用地性质不一样,办理出让的时间点不一样,就出现了一宗地有不同的性质和终止时间。你可以参照西昌曦城业主的情况,看一下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售房合同年限,向开发商提出你的诉求。

  丰润园小区土地证使用年限为何缩水年

  问:丰润园小区业主购房合同签订了年的产权,在办理土地证过程中,原合同被收回,签了二次合同,办理土地证的使用年限缩水年,可否通过行政途径维护权益?

  黄如辉:由于拿地时间早,办证时间晚,土地使用年限不同是客观存在的。用地性质不一样,土地使用年限也不相同。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可以到国土部门核查,看你所在小区的土地总证是50年,还是70年,你再根据用地性质向开发商提出你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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