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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新《广告法》实施市工商局局长喻志斌答记者问

 时间:2015-08-24 09:04:16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就新《广告法》实施市工商局局长喻志斌答记者问

  今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新《广告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广告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修订后的《广告法》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工商部门为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将采取什么举措?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市工商局局长喻志斌,就相关问题作深入解读。

  问:本次修订是《广告法》施行以来的第一次修订,请您介绍一下修法的背景和意义。

  答:我国现行《广告法》自1995年施行至今,在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广告业的飞速发展,广告业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广告监管执法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适时修改这部法律。此次《广告法》的修订,是新形势下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广告市场监管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广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

  修订后的《广告法》,细化了广告内容准则、广告活动规范,为加强广告监督管理、促进广告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广告监管法律制度,保障和规范行政主管部门职权的实施,加大了虚假违法广告惩治力度,对构建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我国广告市场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问:修订后的《广告法》有哪些亮点?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答:此次《广告法》的修订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切实调整政府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的要求。总体上看,新法与现行《广告法》相比,修改幅度较大,涉及面广,内涵丰富(新法由49个条款增加到75个,新增33条,删除3条,修改37条,原文保留8条)。

  与现行法相比,新法充实和细化了广告内容准则,如修订完善或新增保健食品、医疗、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等广告的准则;加大了对违法广告相关行为主体的处罚力度,处罚也更加规范;强化了对执法者的责任追究,并对执法者的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具体来看,修订后的《广告法》值得关注的亮点及其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虚假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和服务代言。这意味着明星代言责利相当有了依据,明星代言应当“言于律己”。

  第二,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新《广告法》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解决我国广告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着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虚假违法广告治理问题,明确规定广告内容虚假及内容引人误解均属于虚假广告,同时列明构成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为工商机关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提供了法律武器。

  第三,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新法区分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具体情节,对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如发布虚假广告、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等,设定了较重的法律责任。新法增加了行政处罚种类,加大打击力度,包括:增加了资格罚,对情节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增加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增加了信用惩戒,规定有关违法行为信息要记入信用档案。

  第四,严控烟草广告发布。严控烟草广告有利于遏制烟草消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需要,此次修法进一步规定禁止向社会公众发布烟草广告。以上立法规定,既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也兼顾了我国国情。

  第五,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我国互联网蓬勃发展,互联网广告因其具有的针对性强、速度快、受众面广等其他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已经发展成为当今最具活力的新兴广告形式。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活动也必须遵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针对垃圾邮件广告问题,新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广告。弹出广告应当确保一键关停。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利用其平台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第六,增加公益广告,扩大《广告法》调整范围。现行《广告法》仅规范商业广告没有涉及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具有引领道德风尚、传播先进文化、推动社会和谐的重要功能。但在现阶段,与商业广告相比,我国公益广告的管理、激励措施不健全,公益广告的选题质量、制作水平不高,广告主与广告媒体发布公益广告的意识有待增强,这些突出问题制约了公益广告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新《广告法》增加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大众传播媒介有义务发布公益广告。

  问:工商部门将采取什么举措来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答:新修订的《广告法》赋予了工商部门广告监管工作新任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工商部门将抓住新《广告法》实施的重要机遇,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广告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开办一个专栏。在《鄂州日报》、门户网站开辟专栏,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宣传新《广告法》。

  二是编印一批新宣传资料。包括广告法修改前后对照表及有关新法解读、释义宣传单(册)。

  三是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9月1日前以分局为单位组织拉横幅宣传,城区内LED显示屏滚动宣传新《广告法》。

  四是举办一期培训班。请省局广告处来我市为我局执法人员、全市主要广告主、广告经营和发布单位进行新《广告法》授课,一方面提高工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提高广告企业业务水平和审查能力。

  五是开展一次警示提醒活动。分门别类针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布广告、药品及医疗器械广告、保健食品广告、房地产广告等十大领域发放广告发布警示提醒书。

  六是召开一次座谈会。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会同我市主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开展新《广告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广告法律意识,确保新《广告法》落地生根。

  七是开展一次广告专项执法行动。对辖区的广告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广告执法检查,摸清辖区广告企业的基本情况。各分局、工商所利用总局“国家广告数据中心”系统监测情况,认真履行广告监管职责,加大广告行政执法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和公开曝光。

  问:新修订的《广告法》提高了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广告监管工作的要求。比如,新法要求工商及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对于接到的投诉、举报,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对于这样的要求,工商部门有什么样的感受,将采取哪些应对措施?答:面对新法新要求,工商部门最大的感受就是压力更大了。新《广告法》为我们查处违法广告、整顿广告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武器,能不能用好这个武器,使它发挥应有的作用,是我们面临的很现实的问题。新法还加大了对工商部门监管不力的问责力度,对监管不力的单位要追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这都激励我们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我们将尽快让系统内部人员熟悉、理解法律,以便提高监管效能。对于监管不力的单位和媒体,我局将进行通报和曝光。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工商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更好地维护广告消费者合法权益,体现“宽进严管”的改革理念,为构建诚信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广告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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