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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物业管理 刚当选业委会主任就被撤了

 时间:2015-09-29 14:42:49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近日,海口宝源花园小区业主孙先生反映,因不满意物业管理,去年10月份,小区200名业主联名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今年8月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出9名业委会委员。但在公示后,秀英区住房保障中心以未缴物业费为由,发函撤销了包括他在内的4名委员资格。孙先生认为,未与街道办,以及居委会协商,秀英区住房保障中心擅自撤销委员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业主不满物业管理,申请成立业委会

据孙先生介绍,宝源花园小区目前分为两期,共建有9栋楼,2010年近700户业主相继入住后,对开发商不履行承诺和物业管理的意见就很大,“开发商当初说的篮球场、游泳池、商场等一个都没有,部分业主的房子还出现裂缝。” 孙先生说,对于房屋质量问题,2013年3月,4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之后双方协调,开发商同意赔偿,并对房屋裂缝进行修补。“小区物业原本是挂靠在海南(楼盘)富南物业名下,去年8月份更换为中宝源物业,人员完全没有变化。”孙先生说,小区物业人员按照海南富南物业的一级资质收费,但提供的服务却不尽人意。“小区内广场舞不让跳,夜晚路灯太暗,楼内公共照明灯损坏,一个星期才修好。”小区另一名业主符先生说,物业管理人员是开发商安排的熟人,都没有服务经验,有些人年龄还很大,无法胜任小区管理。

孙先生称,真正促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原因在于,开发商更换了物业后,没有向业主进行公示。“实际人员没有变化,就是换了一个物业名字,省了一笔挂靠费。”孙先生说,由于没有合同保证,业主就想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保障自身权益。

未缴物业费,当选的业委会4委员被撤

据孙先生介绍,今年3月份,由街道办、居委会、开发商以及业主代表组成的业委会筹备组正式成立,并由秀英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指导工作。“在筹备时,开发商屡次恶意投诉,还拒不提供建筑资料数据,耽误了筹备时间。”孙先生说,由于成立业主委员会遭到开发商和物业的阻挠,导致本该在3个月内召开的业主大会,拖延到了今年8月3日,才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上参与投票的业主以及各委员得票数均达到了要求,选举产生9名委员,他当选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但秀英区住保中心工作人员说我和其他3个委员欠缴物业费,所以就撤销了我们的资格。”

根据秀英区住保中心下发的函显示,住保中心接到部分业主投诉孙先生等人欠缴物业费,不符合“业主委员会委员需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无欠费经历”的规定,因此孙先生等人的委员资格被撤销。“区住保中心并没有审批权。”孙先生表示,根据《关于海口市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第二项,公告期内有异议的,由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据了解,孙先生等4名被撤销的业委会委员的确存在没有缴物业费的问题。

部门:可再召开业主大会另行选举

中宝源物业经理陈明辉称,物业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不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他表示,在成立业主委员会过程中,物业并未恶意阻挠。中宝源物业是通过正规的招投标后进驻小区的,在业委会成立后,物业会与业委会签订新的合同。

秀英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刘运勤表示,区住保中心有权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委员资格。剩余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登记,宝源花园小区可以再召开业主大会另行选举,被撤销的委员如有异议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孙先生称,小区其他业主对于他被撤销一事也认为不合理,有15名业主将和他一起联名向上级部门申诉。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pinglun/112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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