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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冤狱获赔160万 17年沉冤得雪出狱后媒婆踏破门

 时间:2015-08-04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孩子、幼儿园的老师、单位的门卫都是目击证人,能证明于英生是何时离家、何时出现的,中间留给于英生的作案时间只有10分钟。从让被害人窒息死亡到伪造现场,10分钟常人很难做到。”张跃说,另外实验结果也发现,骑着于英生的车子,还是周一上午那个时间点,扣除这10分钟,除非用骑赛车的速度才能准时到达幼儿园和单位,不合常理。

没有作案动机,没有作案时间,证据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合理排除,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张跃决定为于英生作无罪辩护。

在当时的法治环境里,律师为重大案件出具无罪辩护意见律师事务所要负责的。“司法局要求律师事务所要集中力量进行讨论,防止律师没有依据地乱说。”张跃回忆,皖中律师事务所的4名资深律师对该辩护意见进行了讨论,最终决定无罪辩护。

第一次开庭审理,该辩护意见并未被蚌埠市中院采纳。但安徽省高院的两次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一度让张跃等人看到了希望。“蚌埠市中院两次判死缓,省高院都没同意,说明省高院看到了案件中的一些问题,还是比较谨慎的。”

但两次发回重审后,2000年10月,蚌埠市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给出无期徒刑的判决,让张跃觉得,已经没有希望扳回局面了。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省高院在下达发回重审的裁定书后,会给中院下达一个“指导意见”。“蚌埠市中院最后敢以无期徒刑来判,省高院的意见应该是在有罪的范围内判刑,无罪是不可能了。”张跃说。

既然安徽省高院意识到了案件中的一些疑点,在1996年的刑诉法首次修改中,也已经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但法院为何还会作出上述判决呢?

“全国范围内的审判形势都是这样的,不可能立即就能实现这一点。”张跃说,从死缓到无期,还是能看出既看到了其中的问题、又不想放纵犯罪,最后以一个留有余地的判决收尾。

这样的结果,让张跃非常无奈。

于英生服刑后,张跃曾陪同于父去最高院、安徽省高院相继申诉,没有回音。看不到任何希望,张跃也逐渐放弃了继续为案子争取。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帮着于父补充申诉材料。“他不时会到律师所里,每次都很憔悴。”

这些行为在韩露一家看来,是在为坏人帮忙。“我跟韩露父亲原来很熟悉,后来几次看到,想跟他打招呼,他都不理我。这个也不能怨老人,法院的判决书都形成了。这是人之常情。”让张跃更感慨的是,因为这起案子两个亲家站在对立面,各自奔忙,着实有些悲凉。

余生黯淡出狱后仍戴着“帽子”

如果不是今年8月14日,安徽省高院发布消息,“于英生杀妻案”依法再审宣告无罪,17年前的这桩杀人案或许就此尘封,案件给当事人双方带来的命运转变将以悲剧结尾。

转机总是来得猝不及防。今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厅就于英生案组织专家论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证据学研究所所长何家弘参加了论证过程。“从现场提取到不属于嫌疑人的生物物证,这实际上就可以作为于英生有可能不是真凶的证据,可是办案人员却片面地忽略了。”在接受文汇报采访时,何家弘表示。

5月31日,安徽省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8月5日安徽省高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于英生故意杀人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在案证据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合理排除,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据此,依法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宣告于英生无罪,当庭释放。

近年来冤假错案主人公的名单里,又加入了于英生的名字。但与近年来公众熟知的赵作海案、佘祥林案、张氏叔侄案不同,该案不是依赖于“真凶再现”,也非“亡者归来”,而是在真凶尚未确定的情况下,法院遵从“疑罪从无”的原则作出的一个判例。

这被法学界视为一个积极的信号。但是,对于于英生而言,头上似乎仍然戴着一顶杀人犯的帽子。面对蜂拥而至的媒体采访,在蚌埠市电视台工作的于宁生给弟弟做了挡箭牌,一一拒绝了采访要求。

“不敢面对媒体,因为事情还有一个尾巴没有处理掉。我们低调地从外地回来,给老父亲上了个坟。”3个月后,于宁生面对本报记者,如是解释。

也是由于真凶未现,在今年8月,韩露母亲何淑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依然认定于英生是凶手,甚至悲观地感慨,“已经扭转不了结局,不能给女儿一个交代,但自己已经没能力为她伸冤了。”面对到访的安徽省高院工作人员,她态度笃定:看孩子可以,但不希望于英生打电话,也不希望于英生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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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英生释放后,蚌埠市公安局也启动了再侦程序,最终在犯罪嫌疑人的痕迹物上找到了突破口。排查数千人后,锁定了蚌埠市交警支队“四小车辆 ”整顿执法大队一大队队长武某某。11月27日下午6时许,警方将武某某控制住,其很快交代了17年前杀人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武某某1969年生,蚌埠人。作案时27岁,已结婚。当时在受害人韩露家附近的十字路口执勤。1996年12月2日早晨,他窜至韩某家中,见被害人韩某身着睡衣且独自在家,加上韩某外表出众,遂心生歹意,对其实施强奸。作案过程中,武某某用枕头捂住韩某面部,导致韩某死亡,其伪造现场后逃离。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蚌埠市公安局侦破此案的专案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武某某供述,作案后他一开始非常害怕,得知于英生被抓后,心里才稍稍缓和。这些年,他也是在内心煎熬中度过的。而今年8月,于英生无罪释放后,他整日提心吊胆。

对话受害者家属

———无力抗争,只能拿“命运”解释

出狱后的于英生终于等来了冤案昭雪的这一天。他把白头发染黑了,在蚌埠市民政局某科室担任主任科员,“虚职一个。当年的机要局副局长,主任科员,是个实职。”

据了解,如今于英生拿到了10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用上了哥哥买的手机,“最简单的一款”,努力适应周遭17年的新变化。

但他依然不愿面对媒体甚至亲友谈及17年来狱中的遭遇。律师张跃是于英生主动接触的为数不多的人之一。在饭桌上,于英生解释自己不愿意回想往事,因为“想一次,就揭开一次伤疤,疼一次。”

有时候聊起来,于英生说的也是几个积极的小细节:他托亲友、狱警买的书排了半墙,他自考了法律专科毕业证,还学会了使用电脑。在2005年8月,司法部举办的“我与法的故事”征文比赛中,他获得了安徽省唯一一个三等奖。题目是《守法心安》。

从今年9月开始,于英生已经见了儿子几面。25岁的儿子喊他“爸爸”,让他痛哭流涕。

原本敏感而又脆弱的于家人重新挺直了腰杆,努力维护身上的尊严。因为觉得某篇报道的标题用词不当,于宁生拒绝了该记者的采访。“说韩家原谅了我们,‘原谅’应该改成‘冤枉’,本来不是他的错,何来‘原谅’之说?”

于宁生说,公安局上门道了歉,弟弟于英生准备以自己的经历写本书。看起来,一切都在好转。

但是,17年的风波并未因此画上圆满的句号。这一路上,冤案波及的每个人都伤痕累累。最大的后遗症留给了于英生的儿子。

这个在事发前不久刚刚过完8周岁生日的男孩小雨,没有等来母亲“到公园拍生日照”的承诺实现,反而亲眼目睹了母亲遇害的现场。这17年里,父亲入狱,祖辈反目成仇,在他的成长过程中,过早地触碰到了人性的残忍与仇恨。

作为这场风波中的无辜受害者,小雨越来越孤独,差点有了自闭倾向。为了化解堆积在少年心中的负面情绪,何淑梅夫妇尽力给小雨营造一个毫无压力的生活环境。但不与外界接触,小雨就像在一个无菌罩里长大,单纯善良,却缺少同龄人具备的生存技能。适应今后独立的生活,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何淑梅是在公安局上门道歉后才明白自己这些年来怨恨错了对象。“情节就像是电视剧。”虽然没有直接与于英生接触之类的举动,但她试图默默帮着复苏于英生父子隔断18年的父子情。

“既然不是他,他当年为什么承认呢?”何淑梅也有一个疑问。当记者把这个问题抛给张跃时,他的答案点到为止,“我只能说,他当年告诉我,讯问时差点熬不过去了。”

“我过去是个唯物主义者,觉得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次我认了,几千万人里发生的事情单单落在我身上。我与人为善,没有对不起任何人,为什么会落到这个下场?只能说命,只能拿这个解释得通。”采访临近结束,何淑梅向记者说了这一番话。

今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对于定罪确实、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在疑点的案件,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破案”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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