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撞狗逃离算肇事逃逸 网友:狗主人监管不力不需要担责?【全文】

 时间:2015-08-28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新闻网8月28日讯 “我以为是件小事情,没想到处罚得这么严重。”回忆起几天前的一起“小事故”,衢州的李师傅是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因撞了条小狗,竟然被交警罚了2000元,还被扣了12分,而交警给出的理由是“肇事逃逸”。

尽管中国不采取欧美法系的判例法,但是,衢州警方此次将撞狗列入“肇事逃逸”,在中国未来类似案例处理中,将会起到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而全国会因为车辆撞死鸡鸭狗之类的案件频繁出动警力,不仅是肇事方赔偿鸡鸭狗钱的事情,而更是警力浪费。撞狗逃离被认定肇事逃逸,是一个坏的“判例”。


撞狗逃离算肇事逃逸 网友:狗主人监管不力不需要担责?【全文】

撞狗逃离算肇事逃逸 网友:狗主人监管不力不需要担责?

撞死狗,因为名贵,适当补偿是应该的。但狗作为一种动物,充其量可以在人行道上行走,在没有使用转向灯或者做一个必要的转向动作前,突然窜到机动车道上,致使事故发生,起码要负主要责任。不讲路权,不讲人权,片面强调狗的价值,是对法律的一种蔑视,违背了立法精神。现在讲究人人平等,但还没有上升到人狗平等的地步。


撞狗逃离算肇事逃逸 网友:狗主人监管不力不需要担责?【全文】

撞狗逃离算肇事逃逸 网友:狗主人监管不力不需要担责?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pinglun/75531.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