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武汉查处小官巨腐 一村官利用拆迁受贿诈骗189万

 时间:2015-09-24 10:16:46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当页面出现错位(表格引起的错位)或内容显示不完整时候,请点击这里阅读全文

  反腐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苍蝇”。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今年以来该市共查办“小官巨腐”案件83件,给予纪律处分80人,组织处理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8人,并通报一批查处的典型案件。

  案例1:村干部利用拆迁受贿诈骗189.3万

  2011年,魏祖斌利用担任余家湖村党委委员、鑫湖集团副董事长、余家湖村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余家湖村拆迁工作专班组长职务便利,伙同4名村干部采取编造虚假产权证明、测量图纸方式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人民币121万元;为他人谋取拆迁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30万元、港币2万元。

  其中,魏祖斌受贿、诈骗共计人民币189.3万元。今年5月,水果湖街党工委给予魏祖斌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其他人员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分别被判处3至6年有期徒刑。

  案例2:兄弟联手插手工程招投标索贿百万

  2011年初,东西湖区发改委节能监察中心主任李国东受某建筑公司委托,找到其哥哥、时任将军路街原党工委书记李国选,要求在将军路街还建楼工程招标中给予该公司关照。

  在李国选的干预下,该公司顺利中标。2011年8月,李国东找到该公司法人代表索要贿赂人民币100万元。今年6月,东西湖区纪委经立案调查后,将李国东、李国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3: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受贿87万元

  2010年至2014年,江汉区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叶潘,利用负责管理江汉区江汉二路44号等7处房屋门面出租的职务便利,先后数次收受房屋租赁人贿赂款共计87万元,并给予租赁人关照。

  今年3月12日,江汉区教育局纪工委给予叶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4:区水务局工程师挪用公款数百万元

  蔡甸区水务局工程师杨波利用职务便利,于2008年3月挪用公款人民币200万元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使用;2009年9月、2012年3月,分别将区水利水电建筑公司公款人民币200万元、150万元违规借给某电器配件公司使用;2010年2月,受他人指使,以洪北南水北调安居工程名义套取现金人民币12万元,支付他人车祸赔偿款。

  今年7月,蔡甸区纪委给予杨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5:区房管局科长收中介贿赂

  2003年以来,汉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政物业科科长熊兰香,利用审核存量房抵押登记物业管理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某房屋中介公司贿赂款人民币1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2008年6月,熊兰香与某服务公司人员勾结,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3.2万元。汉阳区纪委经立案调查后,于今年5月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6:村干部虚报拆迁户搞钱

  2011年初,江夏区庙山办事处向阳村村委委员罗克勇在村办公楼装修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装修工程老板贿赂人民币5000元。2014年1月,罗克勇以虚报拆迁户方式非法占有拆迁过渡费3.42万元。

  案发后,罗克勇主动将上述违纪所得3.92万元上交。江夏区纪委给予罗克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案例7:村支书伙同会计套取社保资金

  2005年至2013年5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白羊山村原党总支书记鄂学国伙同原村会计李某,以白条形式套取一次性社保补偿资金27.6万元,并存在销毁原始凭证、变造会计凭证等问题。

  今年4月,花山街纪工委经立案调查后,将鄂学国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批违反八项规定案件被通报

  一单位设“小金库”面临审计烧账本

昨日武汉市纪委还通报近期查处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同时强调两节期间警惕“不吃公款吃老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105246.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