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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首例电子竞技比赛直播不正当竞争纠纷判决

 时间:2015-09-24 11:36:0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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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上海9月24日电作为体育竞赛项目之一的电子竞技,如今吸引了越来越多年轻人的关注。而由于比赛在虚拟空间中进行,也直接催生了另一个火爆的行业:电子竞技网络直播。记者24日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中国大陆首例电子竞技游戏网络直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做出一审判决。

  DOTA2,中文名“刀塔2”,是一款风靡全球的优秀电竞网游。2015年初,首届DOTA2亚洲邀请赛在上海举行,这次比赛汇集了全球最顶尖的DOTA2战队,让观众大呼过瘾。不过,赛事承办方上海耀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却感觉“头痛”。

  原来,耀宇公司拥有DOTA2中国大陆地区代理商完美公司的授权,承办比赛,并取得了赛事的独家视频转播权,而广州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却在斗鱼网站直播赛事。于是,今年2月耀宇公司将斗鱼公司起诉到法院。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判决的电子竞技游戏网络直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耀宇申请诉中禁令

  法院裁定斗鱼立即停播涉案赛事

  原告耀宇公司称,获得授权承办DOTA2亚洲邀请赛后,公司投入了近1400万元。赛事进行中,公司通过计算机软件截取了游戏自带的比赛画面,加入了对游戏主播和直播间的摄像画面、解说内容以及字幕、灯光、照明、音效等内容,在公司旗下电子竞技游戏直播网站,即火猫TV网站进行了全程、实时的网络直播。

  斗鱼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其经营的斗鱼网站,全程、实时直播了涉案DOTA2亚洲邀请赛,直播内容为原告制作的音像视频,时间持续近1个月,直播比赛共80场,且在直播时擅自使用了耀宇公司的标识。

  耀宇公司称,发现侵权后曾多次发函,但斗鱼公司并未停止侵权。

  由于涉案赛事正在进行,并将于2015年2月9日结束,为避免侵权行为造成更大损失,耀宇公司在提交充分证据材料,并提供50万元现金担保的情况下,向浦东法院提出申请,对斗鱼公司采取诉中行为保全措施,请求法院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

  法院审查后认为,耀宇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斗鱼公司立即停止播出DOTA2亚洲邀请赛。收到法院裁定书次日,斗鱼公司停止直播该项赛事。

  索赔821.1万元

  耀宇起诉斗鱼多项侵权

  耀宇公司认为,公司就涉案赛事形成的音像视频内容,受著作权法保护,他人擅自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该作品,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原、被告之间存在同业竞争关系,被告的行为构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还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

  原告就涉案赛事的许可转播向第三方的许可费高达600万,如果放任被告的侵权行为,必将严重损害互联网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在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对原告的被许可方也将造成不公。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821.1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被告斗鱼公司辩称,视频转播权并非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被告是通过DOTA2游戏客户端的旁观者观战功能获取画面,并未使用原告直播的音像视频内容,故无原告所称的侵权行为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播时在网页上标注原告的标识,是对承办涉案赛事方的尊重,不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被告未从涉案赛事直播中获得任何盈利,观众数量的多少与网站收益没有关联,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赔偿金也没有依据。据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

  法院:斗鱼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比赛画面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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