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四川南溪回应大学生办助学贷款要开具无犯罪证明:已取消

 时间:2015-11-04 21:18:31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中新网成都11月4日电 日前,四川宜宾南溪区一大学生赵某因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前往户籍所在地长兴镇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当地派出所民警在证明后就办事程序附文质疑相关部门和银行。

  此事在网上曝光后,南溪区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系协助该区一银行收集和审核相关资料,由银行发放贷款。而从2015年8月以来,银行已对助学贷款部分手续进行简化。

  据了解,南溪区某银行为全区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按照银行上级部门规定,要求借款人遵纪守法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协助银行为全区大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服务,根据银行提供的资料清单收集和审核相关资料。而公安部于2015年8月公布的《公安机关不再出据的18种证明资料》规定要求,不单独向公民个人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长兴镇派出所民警据此在为该大学生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时添加了备注文字。

  银行负责人介绍,2015年8月以来,为响应国家政策,方便客户,简化手续,提升办事效率,他们已对助学贷款部分手续进行简化,包括放宽年龄限制,不再要求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确保各项惠民利民便民举措落到实处。但此项便民举措实施后,该行未及时与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更新资料清单,此次事件系相关部门与银行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银行负责人向市民诚挚致歉,并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信息沟通,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155308.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