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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抓了16只鸟获刑十年半 家人提请申诉

 时间:2015-12-02 11:52:28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大学生抓了16只鸟获刑十年半 家人提请申诉

闫亮今年21岁,大学还没毕业

抓了16只鸟 大学生获刑十年半

抓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10只卖了千余元 家人已向法院提请申诉

2014年学校放暑假的时候,闫亮发现自家大门外的树上有个鸟窝,便和朋友王凯架个梯子将鸟窝“掏了”,里面一共掏出12只雏鸟。闫亮养了一段时间后把这些鸟给卖了,之后他们又掏了另一个鸟窝,这次抓到4只。

结果这16只鸟,让两人惹来了牢狱之灾。按闫亮的说法,直到森林公安抓了自己,他才知道那些白色胎毛还没褪净的小鸟,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今年8月,闫亮和王凯分别因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

10只鸟卖了千余元

如果没有这场意外,今年21岁的闫亮还有半年就可以从电子自动化专业毕业,找份工作,然后赚钱给8岁的妹妹买她想要的东西。他的父母也本想缓一口气,夫妻俩努力了这么多年,儿子终于可以让自己放心一点了。父亲闫文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说,儿子自小就喜欢养一些小动物,鸽子、蝎子什么的都养过,“养鸽子那时候是别人送的,他一直养得很精心。暑假的时候他也抓过蝎子,然后拿出去来卖,农村里这些东西很多的。”


大学生抓了16只鸟获刑十年半 家人提请申诉

闫亮在自家门掏的雏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但这一切却被16只鸟彻底改变了。

2014年7月,闫亮在河南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的家里过暑假。7月14日那天,他跟朋友王凯发现在自家大门外有一个鸟窝,于是两人搬梯子爬上去把鸟窝给掏了。两人从里面掏了12只还没褪胎毛的小鸟。父亲闫文说,一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儿子掏出来的这些鸟到底是什么东西,直到后来森林公安来抓儿子的时候,才知道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当天把小鸟掏下来之后,闫亮便带回家里养了起来,父亲回忆,“能看出他特高兴,还出去找虫子给小鸟吃。”闫亮还把这些小鸟的照片发到了网上和朋友圈中,但却没想到来了一门“生意”。网上的人跟他取得了联系,说愿意买下这些小鸟。

对于售卖这些鸟的价钱,闫亮后来对法庭供述,他与王凯以150元的价格在辉县市的李时珍像处卖给贠某燕隼1只,以800元的价格卖到郑州市7只燕隼,他还独自以280元的价格卖到洛阳市2只燕隼。2014年7月27日,他和王凯又以同样的方式掏了4只幼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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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亮抓的燕隼雏鸟胎毛还没褪光

终审获刑10年半

对于闫亮掏出来的这些鸟,闫文不知道是保护动物,他说儿子也不知道,“他掏出来的都是幼鸟,哪能看得出来是什么鸟,农村的鸟很多,谁知道哪个是保护动物啊。”

闫文说,儿子一直喜欢鸟,曾经自己偷偷在网上花了550元,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只凤头鹰。过了很久闫文才知道这件事,他没有责备儿子,也不认识儿子高价买的鸟,只觉得那鸟“长得有点像”猫头鹰。闫文不知道的是,凤头鹰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件事后来也成为儿子犯罪内容的一部分。

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书证明,2014年7月31日辉县市森林公安局送检的5只涉案鸟类鉴定意见分别为燕隼2只、隼形目隼科的动物2只,凤头鹰1只;2014年7月31日辉县市森林公安局送检的在贠某家扣押涉案鸟类1只,鉴定意见为燕隼1只;上述鸟类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闫亮、王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动物,而非法猎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贠某、闫亮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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