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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主不好当?放任传播淫秽视频被同罪处置

 时间:2015-12-03 07:17:59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微信群主不好当?放任传播淫秽视频被同罪处置

网络服务提供商对群信息的责任,基本上遵循法律上“不告不理”原则。

群主是直接面对群里各种信息的,所以群主对信息内容是第一责任人

微信群是人们在使用移动工具过程中用来传播、分享信息的工具,使用这个工具,就必须遵守现有法律的相关规定。

群主的责任主要是因为他建立了这个群而产生的,群主在建群、运用群进行信息交流沟通时,就要对群里可能发生的违法信息传播有所预见。如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群主不能对群里的违法信息进行有效管理,等于说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请大家谨言慎行,保我一命”。

12月的第一天,胡天就在自己建立的两个微信群中各发了这样一条信息。

“这不是玩笑话,而是真心话。”面对记者,胡天一脸严肃。

胡天的担忧来自于一则“群主获刑”的新闻。

近日,浙江一微信群主因放任群成员传播淫秽视频而被同罪处置。

如今,对于网友而言,各种即时聊天工具几乎人人必备,而且每个人的对话列表里都有不止一个聊天群。自己建群或者加入别的群,已成为一种常规社交方式。不过,聊天群并非法外之地,发生在浙江的案例便是力证。那么,在使用日趋频繁、普遍的微信群中,群主应履行哪些监管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带着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走访了业内人士。

群主失责受刑罚案例不少

最近,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案。在此案中,被告人谢某是一个微信群的群主,群成员人数长期保持在200人以上。据谢某称,该微信群起初以聊天、交友为主,成员大多是本地人,但不知从何时起,有人开始往群里发淫秽视频,久而久之,微信群竟发展成以传播淫秽视频为主,成员也扩展到了全国各地。

张某在几个月前进群,见群里有人发淫秽视频,便将自己从其他微信群获取的“资源”转发过来。经查,今年8月至10月,张某就在该群上传了121个淫秽视频。作为群主的谢某本该负起监督管理职责,却并没有阻止群成员传播淫秽视频的行为,甚至还努力维持“你我共分享”的群状态。

最终,群成员张某因发送淫秽视频受刑罚,群主谢某也因“默许”的行为被判处同罪。法官认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张某和谢某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系共同犯罪。鉴于两人认罪态度好,遂分别判处两人拘役6个月,缓刑1年。

谢某并不是唯一一个因为“放任”而受刑罚的微信群主。

今年9月中旬,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浙江首例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案。淫秽视频的主要上传者阮某、群主张某均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15日。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1月至今年1月,张某在担任一个微信群的群主期间,放任阮某等人在群内发布淫秽视频累计达451个。

据刑法相关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40个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在此案中,阮某在群内传播淫秽视频76个,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本人虽然并未上传淫秽视频,但身为群主,他有权限把传播淫秽物品的群成员踢出该群。据张某称,他曾将上传淫秽视频的阮某踢出群,但其他人又把阮某拉了进来,之后他就没有再管。

面对“群主获刑”的先例,诸多微信群主在网络上感叹“群主不好当”。

“看来我们这些平常不作为的群主们要多关注群内动态,一旦发现有违规违法的行为还是要及时制止处理,以免自己哪天当了‘冤大头’都不知道。”胡天说。

不过,对于微信群主当“冤大头”的说法,专家则有不一样的看法。

“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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