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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少年2月内抢劫抢夺13起 最大17岁最小14岁

 时间:2015-09-15 09:40:38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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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大17岁,最小14岁,两月内抢劫抢夺13起,被抢的多是打工者

  抢劫销赃后每人最多只得数百元,一起吃喝玩乐打游戏

  法院判决,其中7人刑期7年以上,刑期最长的超过12年

  他们都是打工者的后代,小时候是留守儿童或缺乏父母陪伴

  父母忧心:刑满释放后,迷茫的孩子能否重新融入社会

  去年7月,东莞黄江警方宣布打掉一个“特大抢劫团伙”。不久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这一特大抢劫团伙进行了审理和判决。法院认定,他们共作案13起;判决5人刑期超过10年;剩下3人,刑期分别为9年多、7年和3年多。

  让人惊讶的是,该团伙的8名罪犯竟全都是未成年人。当时,一人才14岁多,3人15岁多,还有4人在16岁至18岁之间。他们的抢劫抢夺集中发生在两个月内;销赃之后,赃款或平分,或一起吃喝,或在网吧玩游戏。抢劫是他们现实中最刺激的游戏。

  少年抢劫犯的背后,他们的父母都是在黄江打工、艰难度日的底层劳动者。对于孩子,他们一开始没时间管教,不懂管教,到最终无法管教。

  特大抢劫团伙覆灭受审

  “上瘾”似的抢劫,两月作案13起

  吴春芳今年18岁,在黄江打工。去年5月17日晚,她走到黄江公园后面一家农庄路口时,被人抢走了钱包和手机。

  事后,她报了警,开始她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去年7月中旬,警方让她到派出所指认嫌犯时,她还有点不相信。但这确实是真的。

  去年7月8日,黄江警方通报称,打掉一个特大拦路抢劫团伙;该团伙以犯罪嫌疑人杨某为首,自去年5月份以来,时分时合,先后在黄江拦路抢劫作案十余起。

  吴春芳被抢钱包和手机的5月17日晚,是这个特大抢劫团伙做的第一起案。之后,5月23日、31日,6月5日至27日,7月1日,这个团伙“上瘾”似的频频作案。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们总共抢劫抢夺13起。

  抢劫所得最多一人只有数百元

  警方的材料和法院的审理详细记录了他们作案的过程以及分赃的情况。这个特大团伙抢得手机销赃后,最多一次也只是分得了数百元。

  去年5月17日晚,第一次作案,他们抢到了一部手机和几十块钱。手机拿到手机店卖了800元,参与抢劫的5人每人分到了100元,剩下的一起花了。

  前面的几起案件中,他们抢到的包里现金都很少,手机也都价值不高。去年6月27日零时30分许,杨某、曾某津在黄江镇玉堂围村莞樟路天桥上抢走了22岁的龙雪萍的包,包里有一台三星手机和3000元现金。这或许是他们短短两个月的抢劫生涯中“收获”最大的一次。当晚,杨某把1000元拿出来给4个人分了,手机他留着自己用,剩下的钱他们吃夜宵、洗脚,“一起享受有钱人的生活”。

  抢劫抢夺的过程中,他们有分工,有人负责看风,有人负责拉住、按住受害者,不让受害者跑也不让他喊,有人负责抢;但这些分工并不固定,经常轮换;作案时,他们只抢财物,并不伤人。

  5人被判刑期超10年

  经过近半年的调查核实,今年1月16日杨某等人被公诉;3月19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其后,公诉机关又提出延期审理,直到今年7月案件审理终结。

  法院审理查明:杨某参与抢劫10宗;曾某津参与抢劫9宗;王某贵参与抢劫8宗;尹某参与抢劫7宗,参与抢夺1宗;曾某德参与抢劫4宗,参与抢夺1宗;陈某强参与抢劫5宗;李某锦参与抢劫3宗;邓某鹏参与抢劫2宗。

  其中涉案金额最多的是杨某为37440元,曾某津涉案金额32510元,涉案金额最少的是李某锦为11380元,陈某强涉案金额为11940元。

审理过程中,法院分别对12宗抢劫和1宗抢夺进行了仔细甄别,其中几宗案件被告有异议:到底是“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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