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州市、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

找人照顾孩子筹生活费 民警几度帮助罪犯3次落泪

 时间:2015-07-30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找人照顾孩子,筹措生活费,帮忙落户

民警几度帮助 罪犯3次落泪

-记者 程明 通讯员 榕公宣

7月28日,当得知孩子已经顺利落户时,正在武夷山监狱服刑的宋某,在会见室内潸然泪下,向一年来一直帮他的福清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民警王建钗不断道谢。这是一年来“硬气无比”的宋某第三次在王建钗面前落泪。

2014年5月,福清龙山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捣毁了以宋某为首的卖淫团伙。作为主办民警,王建钗在预审一开始就遇到了难题:主要嫌疑人宋某面对审问不发一言,拒绝和任何人交流。

面对这个看起来“顽固不化”的犯罪嫌疑人,王建钗从搜查物品中发现的宋某钱包里的一张男孩照片入手,与宋某展开数小时的谈话,最终触到了宋某心里的痛点。

宋某慢慢转变了态度,并向民警讲述了自己家庭的窘境。原来,宋某早年离异,一人带着年幼的儿子小洛从湖北老家来到福清打工,后来为了多赚钱,铤而走险走上了组织卖淫的邪路。

“王警官,我自知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惩罚,但是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那10岁的孩子。他从小跟着我外出,在福清无依无靠啊。”宋某声泪俱下,越说越激动。

看着宋某无助的表情,王建钗思索着如何帮助他。王建钗告诉宋某:“孩子是无辜的,你放心,我会尽力帮你。”

听了民警这句话,宋某很快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王建钗也履行对宋某的承诺,很快找到了宋某的儿子小洛,并辗转联系到了宋某在福清的一位朋友,经王建钗多次上门做工作,对方最终同意代为照顾小洛。

为了帮助小洛过好生活,王建钗和派出所的同事一起捐款,为小洛筹措了4000元的学费和生活费。几天后,当王建钗将孩子安置妥当的情况告诉宋某时,他泣不成声,为自己犯下的错误忏悔,同时也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

2014年底,经法院审判,宋某因组织卖淫罪被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随后,宋某被送往400多公里外的武夷山监狱服刑。

今年7月,宋某的朋友因家庭变故无法继续照顾小洛,王建钗得知后,积极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和街道代为照顾小洛。为有利于小洛的成长,王建钗又积极协调小洛户籍地派出所,请求协助联系小洛其他近亲属。经多方努力,王建钗联系上了在广东打工的宋某的姐姐。在多次沟通后,宋女士答应到福清接回小洛。这时,宋女士向民警提供的一条信息再次让王建钗感到揪心:因父母离异加之常年奔波在外,小洛至今还是“黑户”。

小洛的户口问题不解决将无法上学。为解决小洛的户口问题,王建钗在和小洛户籍地派出所协调小洛落户的相关材料后,专门赶到400多公里外的武夷山监狱,协调正在监狱服刑的宋某采集DNA,并送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证明。7月20日,经过连续10多天的奔波后,王建钗将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书送到小洛姑姑的手上。7月28日,王建钗利用公休时间来到武夷山监狱内,将小洛落户问题已经解决的消息告诉宋某。王建钗的真诚帮助,让宋某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面对宋某的3次落泪,王建钗说:“罪犯也有牵肠挂肚的亲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拉他一把,帮他一次,也许能让他以后再不会走上歪路。”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43329.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