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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三问:电梯吞人悲剧如何不再重演

 时间:2015-07-31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本报专访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

电梯吞人悲剧如何不再重演

生产安装严把关,保养间隔十五天,应急救援定预案,每年都要搞演练

近来发生的多起电梯事故,引发了社会对乘梯安全的担忧。如何让悲剧不再重演?本报记者采访了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

一问

电梯投入运营后咋保养

记者:减少电梯安全隐患,如何把关?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在设计与制造阶段,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在产品或部件的设计、材料与零部件采购与加工制作、装配与调试、检验与试验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及本单位的质量保证制度和检验工艺标准等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判断产品或部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电梯标准中的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在安装阶段,实施安装前,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对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电梯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等,进行安装质量检查,并做好施工过程记录,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整改。安装调试完毕后,还应进行安装质量自检,并确保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发现不符合的应立即整改,否则不得出具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和交付全面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

记者:电梯维护保养主体是谁?维保须遵循怎样的标准?

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电梯的使用单位对电梯负有经常性维护保养责任。只有电梯制造单位或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才具备电梯维护保养资质。

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同时,按照法律规定,接到故障通知后,维护保养单位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以附件表格形式,规定了不同种类电梯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的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以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保养要求为例,每半个月,维保单位须对自动扶梯的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运行正常,没有异响和抖动。

二问

如何防止隐患变事故

记者:一旦确定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使用方应该采取哪些措施进行警示,避免事故发生?

负责人: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在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电梯,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具体而言,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电梯运行不正常时,电梯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同时按照规定,电梯使用单位须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尤其是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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