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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拆迁要求证明“我是我” 民警吐槽:多此一举

 时间:2015-08-1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办拆迁要求证明“我是我” 民警吐槽:多此一举

派出所在证明后面,附带了一封质疑信。

办拆迁要求证明“我是我”资阳民警吐槽“多此一举”

特别提醒:凡是户口簿、身份证能证明的问题,今后派出所将不再证明了

8月10日,资阳市雁江区松涛派出所所长陈跃接待了一位本地开“证明”的市民后,大呼“醉了”。这位市民户口本上现用名为陈小明,曾用名为陈明。两个名字一字之差,户口本已经清楚载明是同一个人,但急着办理拆迁手续的市民,仍要陈跃再开一份证明,证明“陈小明”就是曾经的“陈明”。

开完证明后,陈跃在“证明”正文后,加了一段对“需要群众开具该证明的工作人员”的“吐槽”,并询问“合法的证件何必再需派出所开证明来证明合法证件合法,如此的多此一举,是否必要?”对此,拆迁部门说他们并没有要求陈小明开具身份证明,可能是当事人理解上存在偏差,产生了误会。而11日,陈小明凭着户口簿顺利办理了相关手续,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没有派上用场。派出所长:奇葩证明“多此一举”

8月10日,陈小明的爱人找到松涛派出所所长陈跃,要他帮忙开 一份证明,证明“陈小明”和“陈明”是同一个人。


办拆迁要求证明“我是我” 民警吐槽:多此一举

派出所开具的另一个证明:父子关系证明

接过户口本,陈跃发现上面已经明确注明,“陈明”是“陈小明”的曾用名。“再开这样一份证明并无必要,户口本就已经能够证明。”陈跃作出解释后,对方却坚持要派出所再出一份证明,否则前往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会遭拒。

6月26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曾发布消息称,取消6类户籍信息证明,且凡是居民户口簿、身份证能证明的问题,派出所将不再出具证明。一个多月过去,面对市民的坚持,陈跃最终还是开具证明给了对方。

陈小明拿到证明后发现,上面盖有两个松涛派出所的印章,证明分为两段文字:第一段为《证明》正文,证明“陈小明”与“陈明”系同一人,后面一段文字则写到:“需要群众开具该证明的工作人员,‘陈小明’的居民户口簿上已经清楚地在曾用名注明叫‘陈明’,该户口簿系公安机关所发合法证件,足以证明陈小明和陈明系同一人。合法的证件何必再需派出所开证明来证明合法证件合法,如此的多此一举,是否必要?”求“证”市民:证明并未派上用场

11日上午,华西都市报记者见到陈小明时,他刚刚从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走出来。“手续已经办完了,都没有用到这个证明。“陈小明说,他的房屋涉及拆迁,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但他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是陈明。前几天,父母在咨询时,拆迁工作人员说,户口本上的名字和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存在一字之差,需要开证明。

陈小明的父亲回忆,听说房子要拆迁,他专门跑去拆迁部门咨询,“儿子的户口本当时不在我手上,我拿着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土地使用证,工作人员说要国土局开证明,证明土地证上的陈明是陈小明,刚到国土局,就让我去派出所开证明。”

“今天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看到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后,并没有多说,我也没拿出派出所开的证明,所有手续就办妥了。”陈小明说,导致开具《证明》证明“我是我”,可能是家里的老人没有弄清楚,产生了误会,不能怪工作人员,他们在答询时也没看到户口本。拆迁部门:当事人理解错误

11日下午,一名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拆迁工作组并未要求陈小明开具身份证明。

“我们这里确实有两个陈小明,但是只有一个陈小明涉及拆迁,我们最多核实他是不是要拆迁的陈小明。”工作人员说,土地证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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