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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受理家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矛盾点集中房产

 时间:2015-08-1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原本属于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事,近年来却越来越多地涌进法院。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统计,北京法院受理的家事案件始终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其中以离婚、继承类纠纷为主体,且房产往往成为案件的主要矛盾点。

北京法院坚持走专业化审判道路,在全市三级法院陆续建立起妇女维权合议庭和家事审判庭,并以此为依托,坚持“和”的审判理念,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强化释明沟通,同时追求终局化解,创立和总结了一批卓有成效的制度方法。

调解贯穿始终

不久前,刘女士来到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很快分到负责审理家事纠纷的民六庭,法官照例采取“特殊”的送达方式,要求被告到法院领取诉讼材料,同时将刘女士也约传到法院。法官张绪纯告诉记者,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另一方面则是看看有没有庭前调解的可能。

经过了解,夫妻二人都同意离婚,但对房产分配有分歧。两套房屋中,暂时没取得产权证的那套谁都不愿意要,又不甘心另行诉讼。经过多次工作,双方仍然犹豫不决,法官决定开庭。

张绪纯说,案件审理中,法官并未着急下判决,而是继续寻找调解的突破口。果然,临近审理尾声,涉案房屋的房产证顺利办理完成,法官立即重启调解,引导双方根据房屋位置、大小等信息做出选择,双方顺利达成协议。

据了解,将调解贯穿始终已经成为北京法院审理家事纠纷的共同选择。东城区法院要求家事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员首先要了解案件的争议点和双方的调解意愿,审理程序上灵活变通,及时开展调解,且整个审理期间发现任何可以调解的苗头后,都要随时开启调解程序。房山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家事纠纷速调机制,如果当事人立案时表明调解意愿,立案庭便直接将案件转至家事法庭快速调解,有的当天就可制作并送达调解书。

记者从北京市高院了解到,调解优先原则在家事案件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北京法院审理的家事案件调解率达到三分之二。

创新专业审判

自从2007年,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法庭成立北京第一个妇女维权合议庭开始,北京家事审判组织建设快速发展。2013年,北京市高院与北京市妇联会签《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迄今为止,北京法院已经实现妇女维权合议庭全覆盖。

为适应家事审判专业化需要,北京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东城、西城、丰台、房山等基层法院陆续成立组织形式固定的家事审判庭室,选派业务精湛,家事审判经验丰富和责任心强的审判人员专门从事家事审判工作,探索出很多符合家事审判特点和工作方式的理念、做法。

一起离婚纠纷的原被告都是85后,结婚不满两年就因为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疾病闹到要离婚的地步。调解过程中,男方同意离婚,但是要求由自己抚养孩子且女方不得探视。虽然女方强烈要求离婚,可对男方提出的条件表现得非常犹豫。

“我们首先告诉她,调解必须在自愿条件下进行,如果对方的条件不能接受可以拒绝。此外,帮她了解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如果双方就此问题协议不成,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张绪纯说,经过法院解释,女方慎重考虑后拒绝了调解,最终案件由法院依法判决。虽然案件没有调解成功,但是法官的释明工作保障了当事人调解的自主权和合法权益,也保证了案件公平公正地解决。

沟通释明已经成为东城区法院家事审判法官的一种习惯,收到起诉状后法官不急于告知被告,而是先与原告电话联系,尝试化解因一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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