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州市、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

北京丰台754名农村基层干部报家底 瞒报将调岗免职

 时间:2015-08-13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昨天,记者从丰台区纪委获悉,5月中旬该区下发了《丰台区农村基层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暂行规定》,截至目前,丰台区农村系统754名基层干部已完成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上报事项包括工资、奖金、宅基地等多项。

丰台区纪委介绍,近日,丰台区纪委在统计分析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纪律教育和制度建设。5月中旬,丰台区率先在北京市制定出台了《丰台区农村基层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暂行规定》。

据介绍,需要报告的基层干部范围涉及全区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套班子”成员,共计754人。按照规定要求,农村基层干部需于每年1月31日前,如实报告上一年度本人从村集体领取的工资、各类奖金、集体分红、宅基地等6项收入、房产、投资事项,以及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承包、使用本村集体土地,租赁、使用本村集体房屋等4项承包、经营事项。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可以更好地了解农村基层干部的基本情况。”丰台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丰台区按照严格审签责任、严保信息安全、严肃责任追究的标准,确保个人报告事项内容真实可靠,由乡镇党委书记审签村党组织书记事项报告表,村党组织书记审签村“三套班子”成员事项报告表,层层落实,严格审签责任。

同时,各相关单位严格履行报告表领取、回收登记制度,落实报告表个人签名密封制度,建立乡镇党建部门专人保管制度,严格报告查阅程序,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据介绍,下一步,丰台区有关部门还将通过抽查核实的方式,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的和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建议罢免等处理,对因工作失误,致使农村基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泄露或丢失,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59051.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