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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非法猎捕黑叶猴 三人获重刑

 时间:2015-08-17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中新网贵阳8月17日电 8月17日,记者从贵州省森林公安局获悉,日前,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2014年“9·11”系列非法猎捕、出售、运输、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赵某某等5人被判处2—16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三名主犯分别判处16年、11年、10年刑期。

据悉,2014年下半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三级森林公安机关联合侦破了“9·11”系列非法猎捕、出售、运输、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濒危野生动物案。2015年8月12日,水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赵某某等5人被判处2—16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三名主犯分别判处16年、11年、10年刑期。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赵某、杨某等人先后4次到水城县野钟乡锌铅村麻窝组非法猎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叶猴5只,然后贩卖给六盘水市动物园原园长尹某用于动物园展出。除此之外,2012年10月,被告人尹某在未经行政审批,从遵义市动物园非法运输1只黑叶猴至六盘水动物园。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杨某某、尹某某、陆某某、刘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分别判处2—16年刑期并处罚金。

宣判后,五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64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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