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房东欲高价转租商铺 故意不收租客租金反告租客

 时间:2015-08-25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为了能尽快将商铺租给他人,谋取更高的租金,广州一名女房东故意不收取原租客的租金,反而恶意起诉对方拖欠租金欲收回商铺。昨日,记者获悉,本案经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审理后驳回该房东诉求。

2013年1月5日,女房东廖某与租客王某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廖某将其所有的二层商铺租赁给王某经营餐馆,合同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双方还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以季度形式收取,按2013年1月、4月、7月、10月4个季度交付。合同签订后,廖某在月初会到王某店铺收取租金,双方合作很顺利。

但从2013年7月起,廖某一直没来收取租金,王某多次打电话给她催促收租,廖某也依然迟迟不来收租。原来,一家银行看中了廖某的商铺,想承租开办金融网点,其给出的租金远远超过王某现在承租的租金。廖某便想赶走王某,将商铺租给银行。但廖某和王某签订了合同,不能轻易违约,否则她要赔偿王某的损失。为此,廖某便耍起小聪明,想到合同约定了迟交房租10天,他可以解除合同。廖某便以自己没空为由一直不去收租。10天后,廖某以受害人的身份起诉到法院,声称王某延迟交房租,要求解除合同。

法院审理认为,廖某和王某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且王某迟延交租并非是其自原因所致,王某主观上没有拖欠租金的恶意,廖某以王某迟延交租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收回商铺的请求,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记者章程 通讯员周艺)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72523.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