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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隆安一轿车带1752.3克海洛因冲卡 一头撞入高墙

 时间:2015-08-26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大新

带着毒品冲卡 一头撞入高墙

警方破获特大运毒案,缴获1752.3克海洛因

近日,一辆轿车在隆安县乔建镇新光村段强行冲卡,一番挣扎后开进排水沟。设卡的大新民警在车上抓获两人,并查获5块总净重1752.3克的海洛因。8月17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运输毒品罪依法批捕黄某和赵某。

7月11日晚,黄某到大新县与赵某会合,乘坐红色轿车赶往南宁。准备出大新县收费站时,黄某要求赵某开车。车开出县城10公里,黄某从车后排将一个米黄色手提袋藏到副驾驶位的踏板脚垫下。到隆安县乔建镇新光村段,他们遇到专门在此设卡拦截的大新民警。黄某要求赵某不要打开车门,强行冲卡,企图撞开设卡车辆逃避检查。冲卡无果,赵某又强行倒车,撞开围堵民警,直至车辆陷入路边的排水沟无法行驶。民警迅速将车围住,命令二人打开车门接受检查,车上两人拒不听从,后被民警强行砸开车窗打开车门。民警在该车后排将黄某和赵某擒获,在副驾驶脚垫下查获藏有毒品的米黄色手提袋。经清点,手提袋内装有毒品5块。毒品后经崇左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为海洛因,净重1752.3克。

赵某事后承认了为赚取高额好处费帮黄某运送毒品的事实,但黄某拒不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调查,黄某和赵某均为大新人,初中文化,都曾因盗窃被判刑,出狱后又走上了运毒道路。6月16日,黄某给赵某2000元好处费,让他在隆安县一家汽车租赁经营部租了四辆轿车,其中一辆用来运毒。案发前十天,赵某还帮黄某开车到南宁,得了6000元好处费。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赵某运输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运输毒品罪,因此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南国早报 记者邓晓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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