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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诉新浪网侵权案开庭 新浪曾败诉被判赔偿

 时间:2015-09-0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北青报诉新浪网侵权案开庭

此前新浪曾因侵权败诉被判赔偿 但侵权文章尚有链接未删除

本报讯昨日,北京青年报起诉新浪网侵权案在海淀法院开庭。新浪网未经北青报许可,对《京津新城别墅惊现七折特惠》、《快递员到底多挣钱?》、《蓝翔学挖掘机不如工地拜师?》等9篇文章进行了13次转载使用,北青报遂以新浪公司侵犯作品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为由索赔共计7万余元,并要求新浪赔礼道歉。法庭未当庭宣判。

新浪被指擅转9篇文章

作为原告的北青报起诉称,新浪网在未经北京青年报社同意,也没有向北青报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擅自在新浪网大量转载本报享有著作权的《京津新城别墅惊现七折特惠》、《快递员到底多挣钱?》、《蓝翔学挖掘机不如工地拜师?》、《新能源车免税首日销量暴增》等9篇文章。其中4篇涉案作品进行各2次转载使用,共计使用13篇次,约3万5千字。

在发现新浪侵权后,北青报向公证处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并向新浪发函,要求停止对原告作品的擅自转载行为,立即删除有关链接,并支付稿酬等,但新浪公司始终置之不理。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北青报将新浪网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

新浪曾因侵权败诉赔款

今年1月份,新浪网曾因侵犯北青报著作权而被北青报首次起诉,最终新浪网被判败诉,赔偿北青报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18100元。昨日下午,该案在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北青报和新浪网的代理人现身法庭。

庭审中,原告北青报认为,新浪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严重侵犯了北青报对涉案作品所享有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获得收益的权利,并给北青报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因此起诉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在新浪网首页连续七日刊登道歉声明、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和费用7万余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侵权文章尚有链接未删除

面对起诉,新浪网否认侵权,并拒绝道歉。其辩称,新浪方只是出于善意的转载,为了服务大众及网友,令其能及时获得时事新闻资讯。对于改动文章标题,新浪方称,虽然对标题作出了修改,但保留了关键词,没有侵犯修改权。

“目前新浪网是否所有涉案文章已经删除?”主审法官询问时,新浪方代理人称:“还有两个链接没删。”昨日,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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