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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不认罪死刑犯 回家跪倒膝下大哭

 时间:2015-08-1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20年不认罪死刑犯 回家跪倒膝下大哭

杨明出狱第一件事就是给母亲磕头

试问一下,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特别是大好年华的时候。

1995年2月,贵州发生一起命案,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杨明于1996年被认定为嫌犯并最终被判死缓,缓期二年。20年过去了,杨明始终不认罪,拒绝减刑,要还自己清白,铁窗外的家人也从未放弃申诉。

今年6月,贵州高院再审本案,法院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及理由均不成立。8月11日,贵州高院再审作出宣判:杨明无罪释放。51岁的杨明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扶着83岁的母亲周德英在地上坐好,双膝跪地磕了三个响头。

坐20年冤狱最终被释放

8月11日上午,在贵州铜仁监狱,贵州高院宣判杨明无罪。宣判程序大约进行了40分钟。法院宣判后,杨明签收了法律文书。铜仁监狱当即给杨明办理了释放手续。

走出监狱的杨明先恭恭敬敬地给母亲磕了三个响头,随后在一家4代23人的簇拥下,坐上一辆借来的红色轿车,回到贵州天柱县城的家中。

在县城里家人放炮庆贺,中午在一家餐馆聚餐。杨明的妹妹杨孟贞电话里一再感谢大家的关心,非常抱歉地说,这一天全家都很忙,实在没时间接受采访。

对于贵州高院宣判杨明无罪的结果,辩护律师张磊说他和杨明家人一样都早有预期。据说宣判前,杨明的家人也得到了一些消息。


20年不认罪死刑犯 回家跪倒膝下大哭

杨明出狱第一件事就是给母亲磕头

20年前 被判死缓

让杨明蒙冤的是20年前发生的一起案件。

1995年2月18日,贵州天柱县城南门路边的一个荷花塘的下水道口,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年轻女尸。死者系县城一王姓女子。

当年3月28日,距荷花塘100米左右的天柱火电厂职工杨明被警方拘留。8月28日杨明被批捕,后警方宣布案件告破,称死者王姓女子1995年1月21日被杨明杀害于自家开设的卡拉OK歌厅,后移尸荷花塘。

1996年11月1日,当地法院审理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当年12月10日,当地检察院重新起诉,但没有增加任何证据。12月26日当地法院认定杨明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缓。


20年不认罪死刑犯 回家跪倒膝下大哭

杨明与母亲

不要减刑 拒绝认罪

2013年北京律师张磊接过了为杨明申冤的接力棒,为杨明及其母亲周德英提供法律援助。张磊说,援助是免费的,自己至今没有收过杨明家一分钱。

通过与家人的交流、法院阅卷、到会见了杨明本人,张磊认为杨明是无辜的。

他一共到铜仁监狱会见了杨明三次,至今仍记得每次都在下雨。

当着张磊的面,监狱管教人员劝杨明“认个罪,服从改造,还可以减刑,也不影响申诉”。杨明回答说,自己根本就没有做这个事。他不服,也不要减刑。杨明说,要不判我“无罪”,要不我就死在监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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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与母亲

申冤20年 5个月翻案

20年来,杨明牢底坐穿;20年来,他的家人和律师不停申诉,向当地政法委、人大等各级部门写了上千封信,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直到今年2月28日,该案迎来了转机。

那天,律师张磊在网上公开向贵州省检察院“喊话”。公开张贴了一封信——《就二十年前贵州天柱杨明“故意杀人案”致贵州省检察院领导的信》。

该信中说:“为了配合、协助贵院重新调查杨明案,本人撰写了一份杨明案的申诉合理法律意见,从本案的关键事实问题上分析论证杨明案确系冤案,希望能够为贵院复查本案提供一些参考。”

出乎杨明家人和律师的意料,贵州省检察院很快启动了复查程序,不久后,便给贵州省高院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函,建议再审杨明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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