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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应对天津爆炸事故 各险企应做好预付赔款

 时间:2015-08-16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8月12日深夜,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保监会表示,各保险公司应根据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设立专门的理赔绿色通道,对相关分支机构进行特殊授权,简化理赔流程和办理手续,缩短理赔处理时间。要迅速调集并下拨充足资金,做好预付赔款工作。

保监会要求,天津保监局要做好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工作,按照天津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指导当地保险业迅速展开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保监会提出,各保险公司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将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上报保监会。

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每日15: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承保排查和理赔进展情况报告。

保监会特别指出,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承保排查和理赔进展情况报告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承保信息情况。

二是根据排查的承保信息,核实是否属于责任范围及相关依据。对属于责任范围的,明确拟定的赔付金额、赔付对象以及赔付时间安排等。

三是已采取的理赔措施及进展情况。

四是承保排查和理赔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初步考虑的解决方法。

五是对可能发生的极端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或应答口径。

六是对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建议。

截至13日20时,根据人民网获得的信息,各保险公司共接到车险报案291例,非车财产险报案323例,人身险涉及客户88名,产险、人身险均已完成首例赔付。

保监会指出,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保监会的指导下有序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细化职责分工,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指定分管班子成员和理赔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并于8月17日17:00前将有关人员名单报至保监会联系人电子邮箱。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在排查时要认真做好相关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在服务中体现保险业的人文关怀。

保监会指出,保险公司若未排查到相关承保信息或承保排查和理赔进展情况没有变化的,均应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告。有重大突发情况的,应第一时间向保监会报告。

对未按要求报送的保险公司,将严肃追究保险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获悉事故发生后,各家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多家保险公司针对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的接报案情况及赔付情况进行更新。

据人民保险集团消息,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承保了天津市的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客户总数超过312万人,其中,滨海新区参保人员为50万人。为参保人员提供的保障责任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5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27.94万元。人保寿险天津分公司专项工作组人员已到现场,受理出险报案以及理赔咨询服务。

截至8月14日13时,中国平安已完成多笔财产险理赔。其中,13日晚间已完成首笔库存车理赔,理赔金额63.3万元,这也是爆炸事故发生后业内首笔赔付。

阳光保险截至13日下午15时,财险方面,共接到34个车险报案,已闪赔结案13笔,20笔财产险报案,意健险报案1笔,客户报损2531万。寿险方面,截至8月14日中午12时,完成第一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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