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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村民围观野生大熊猫被咬伤 获赔40万元

 时间:2015-08-22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央广网文县8月22日消息(记者张磊)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野生动物毁坏庄稼甚至伤人的事件在近年来屡有发生,但受害者如何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额,各地却有不同的标准。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该院最近调处了一起大熊猫伤人案件,受伤的村民最终获得了40万元的赔偿金。

甘肃省文县是甘肃省最南端的一个县,与四川和陕西两省交界。这里山大沟深,森林非常茂密,也非常适合大熊猫的栖息生存。目前在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熊猫的数量约占到全国数量的十分之一,而文县也因此被誉为大熊猫的故乡。去年3月1号,一只野生大熊猫突然出现在陇南市文县碧口镇的李子坝村,当地村民发现之后,不少人开始围观,甚至来追赶。而大熊猫在受惊奔逃的过程中,正好遇到在这儿干活的一个68岁的村民关某,将其扑倒在地后咬伤了他。经过检查,他的右小腿和脚踝全动脉断裂,踝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为了治疗,他的家人花了不少钱,而在受伤和后续治疗问题与当地相关部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关某的亲属于今年2月份将陇南市文县林业局以及白水江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起诉到了文县人民法院碧口法庭。

据了解,这起案件是在文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因为野生动物伤人引起的民事案件。按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为保护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应该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给予补偿办法是由省市、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的政府来制订。但是在发生这起大熊猫咬人的事件之后,当地林业部门的负责人坦言,地方没有相关的规范细则,所以给赔偿带来了难度。所以在立案之后,案件承办人仔细查看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发现案件事实双方都没有异议,而存在的争议就是补偿部分。所以对本案进行开庭调解。

甘肃省林业厅,甘肃省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专人委派参加调解,经过调解之后,双方当事人对补偿金达成了一致,这些部门一次性补偿关某各项费用40万元。不过,尽管关某获得了赔偿,但是这也是在法院的调处下完成的。所以相关单位负责工作人员认为,随着生态的好转,野生动物毁坏作物甚至伤人的事件会越来越多,如果缺乏相关的规范和细则,警方法院调处恐怕无法从根本上来解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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