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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规范土地经营权良性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究竟应该怎么“转”?

 时间:2015-05-28 08:30:38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农村土地流转究竟应该怎么“转”?记者昨日获悉,今年,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鄂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对这些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给予了明确。

如何保证农村土地经营权良性流转呢?“首先要做到有序。”市农经局副局长饶海池向记者解释道。《办法》指出,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权,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受法律保护。《办法》中强调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以此保障“有序”落到实处。这一系列的规定,使得有序变得细化,变得实在,变得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土地流转不但要“有序”,而且对土地流转的流向,即对土地的用途务必予以监管。饶海池表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藏粮于田”,以土地安全确保粮食安全。

为此,《办法》提出,土地流转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

《办法》里还有很引人关注的一点,对流转面积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实行大户登记备案制度。“说到底,就是要保障把流转的土地用好,既不得使流转后的土地出现‘非粮化’,更不能出现‘非农化’。”饶海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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