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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包征税 20%的高额税收谁还敢发红包

 时间:2015-08-06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不可否认,从企业营销的角度,尽管网络红包的馈赠性质明显,但其本质属性仍是营销推广的手段之一,故而,对个人接收企业发放的网络红包进行征税,存在一定合理性。更何况,即使单纯从馈赠的角度看,我国税法也有明文规定,“个人接收企业的礼品券、有价证券、现金实物都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但也应看到,针对“网络红包税”,就算其理论成立,也得虑及某些现状。首先,企业用于营销性质向广大用户发放的网络红包,尽管总额往往巨大,但具体落实到个人,一般往往仅有几元钱甚至几毛钱。若对个人用户接收“网络红包”如此微小的个人所得征税,很难借鉴当前彩票收入征税的“意外收入”名目,因为针对个人彩票中奖早有明文规定,“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网络红包征税 20%的高额税收谁还敢发红包

网络红包征税 国家针对企业红包将进行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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