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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狱五年男子用漫画描绘刑讯 惨不忍睹的严刑逼供屡禁不止惹争议

 时间:2015-08-11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冤狱五年男子用漫画描绘刑讯 惨不忍睹的严刑逼供屡禁不止惹争议

检方据此认为,刘仁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提请法院依法判决。

据相关材料显示,山西各级公安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2014年1月2日,吕梁市检察院刑事抗诉书[吕检刑一抗1号]

内称,“刘仁旺的有罪供述系山西省公安厅、吕梁市公安局、中阳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共同讯问时所供……”

山西高院曾两次发回重审

2010年8月11日,被告人刘仁旺被吕梁中院一审判处死缓。法院判决书中认定,被告人刘仁旺因被害人曾伤害其弟及其竞标的工程无利可图而对被害人心怀不满,蓄意报复,伙同他人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

刘仁旺曾在法庭上否认控罪,辩称其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所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仁旺没有证据证实受到刑讯逼供,而公安机关提供的审讯被告人刘仁旺的录像资料能充分证明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是正常的。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

刘仁旺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与此同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喜贵等因对赔偿数额不满亦提出上诉。2011年4月25日,山西高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2年4月12日,吕梁中院重审该案,改判刘仁旺无期徒刑。法院判决书中,仍认定被告人刘仁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仍未被采纳。

刘仁旺不服再次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喜贵等也同样提出上诉。2012年12月6日,山西高院再次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3年12月27日,吕梁中院第三次审理此案,一审改判被告人刘仁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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