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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育局长涉人事黑幕:调动最高受贿20万

 时间:2015-09-25 10:24:13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原标题:浙江苍南原政协副主席涉人事黑幕被公诉:一次调动最高受贿20万

  评校网消息: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检察院24日对苍南县原政协副主席梁峰提起公诉,指控其在任苍南县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掌管人事调动的权力,非法受贿70余万元,其中最高一次因调动受贿20万元,此外还借审批、监管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文化教育机构60余万元干股分红,累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0余万元。

  新华网报道,今年52岁的梁峰,是温州市苍南县人,最初在乡镇任职,于2003年至2012年任苍南县教育局局长,负责并主持教育局的全面工作。

  据介绍,苍南县教育系统人事调动复杂,除公开竞争选调考试外,还要走一般的调动流程。首先教师向教育局人事科提出申请,人事科召开小型会议研究初步方案,然后是局里召开党委会,最后由局长拍板决定方案。

  由于局长具有最后的拍板权,很多在考试中落败又急于调动的教师,通过多种渠道,找到梁峰的外甥陈某,向梁峰行贿。从2004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共有9名偏远教师通过行贿梁峰,获得岗位调动,从山区调入城区较好的学校,或获得职位晋升,涉案金额逾70余万元。

  其中,2010年上半年,苍南县某山区学校的教师尤某为了能调动工作,让母亲托人找关系,通过陈某,送了20万元给梁峰。在梁峰的关照下,尤某在次年8月顺利调入苍南县某一重点小学。

  经检察机关调查,梁峰收受的贿赂大多经过外甥陈某。目前,陈某因涉嫌介绍贿赂罪被另案处理。

  此外,梁峰还利用掌握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等职务便利,在未实际出资、未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多年收受一培训学校和一图书公司的干股分红共计64万元。

  梁峰累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4.3万元,但据其供述,只有极少的部分被他用于个人和家庭支出,而多数非法所得,均被他放在陈某处,由陈某交由他人在外放高利贷。而目前,放高利贷者卷款逃跑,至今下落不明。

  梁峰在提审期间慨叹,忙忙碌碌一场,仍是颗粒无收。2015年4月27日,梁峰的家属已代为退出所有受贿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107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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