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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方互撕均称法院偏袒 一审曾逐句解析互骂语句

 时间:2015-09-28 15:18:40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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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方互撕均称法院偏袒 一审曾逐句解析互骂语句

方舟子代理人

崔方互撕均称法院偏袒 一审曾逐句解析互骂语句

崔永元代理人

  崔方互撕 均称法院偏袒

  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各删侵权微博互赔4.5万 双方不服上诉 今天二审开庭均称一审判决不公

  方舟子、崔永元微博互掀骂战,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各打五十大板,认定双方微博均有言论侵犯对方名誉权,判令各自删除侵权微博,公开道歉并互赔4.5万元。双方均不服上诉。

  今天上午,该上诉案在一中院开庭。双方在法庭上均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满,都称法院偏袒了另一方。

  微博骂战

  对转基因安全存分歧 双方互骂

  方舟子、崔永元微博互掀骂战始于双方对转基因食品安全存在分歧。

  2013年12月起,双方由辩论成为“网络骂战”,方舟子称崔永元为“疯狗”、“僵尸主持人”等,崔永元则称方舟子“坑蒙拐骗都干过”,“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的头目”等。

  2014年初,方舟子起诉崔永元微博名誉侵权,要求崔永元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0余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崔永元以方舟子微博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反诉方舟子赔偿67万元。

  2015年6月25日,海淀法院一审认定两人均有部分微博构成侵权,判令双方各自删除几十条侵权微博,在《新华每日电讯》、腾讯微博网站首页向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互赔对方4.5万元。

  上午现场

  方舟子:一审判决偏袒崔永元

  上午9时30分,庭审开始,方舟子和崔永元都没露面,均委托代理人出庭。

  方舟子代理人称,“一审判决很荒谬,漏写了方舟子的证据,必须改判。一审判决也无法执行,判决方舟子必须删除侵权微博,方舟子无法做到,因为目前方舟子无法登录其腾讯微博,而且当事人只能在报纸的广告版发布致歉声明,但一审法院判决要求在几家媒体上道歉,要求我方删除微博,我们无法做到。”

  该代理人还表示,一审判决支付金额过低,仅判支付方舟子精神损失费3万元,而崔永元称他支付律师费就达7.5万元,可谓财大气粗,这样看来,法院判决给付方舟子的钱太少了。

  方舟子方提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公平,明显偏袒崔永元。

  “凡是对方舟子有利的证据,法院未采用,对崔永元有利的证据法院均采用了。崔永元作为公众人物,其本人做的科普活动以及其发起的基金会应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方舟子发表对其科普活动以及基金会发表正常的监督意见,不应该认定为侵权。”该代理人说。

  崔永元:一审判决未适用相同标准

  对于一审判决,崔永元一方也有意见,“没有适用同样的标准。”

  崔永元的代理人表示,崔永元涉案微博均不构成侵权。“首先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目前在科学界还有争议,崔永元是为了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发布的微博。崔永元提交了80多份证据,没有诽谤方舟子,因此不构成侵权。”

  该代理人表示,方舟子在网上并没有很好的社会评价,崔永元对方舟子的称谓都是网友对方舟子的称谓,“任何人根据这些称谓都能得出方舟子就是网络流氓的结论,崔永元并没有侵权。”

  代理人说,方舟子的微博更出格,“使用流氓在搞慈善、骗子等言辞,而且这些言论没有任何依据。他的微博全部构成侵权。一审法院仅仅以崔永元是社会公众人物,理应有一定程度的容忍义务为由不支持我的全部诉讼请求,显然适用法律错误。”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延伸阅读 法院逐句解析哪些微博侵权

  海淀法院在一审逐句解析双方互骂语句,并当场判决哪些话语构成侵权。

  ●侵权微博:“一笔德艺双馨的好交易”

法院解析:方舟子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崔永元在中美电影节获奖,与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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