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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追问:天津爆炸的涉事企业到底什么来头?

 时间:2015-08-14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媒体追问:天津爆炸的涉事企业到底什么来头?

8月12日半夜,天津的一声巨响,震惊世界。这场发生在天津滨海新区的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目前已经造成50人死亡,数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火的消防人员失踪。现在,因现场危化品数量、存储方式不明,暂缓扑灭,已经派防化人员进入现场。

随着救援的继续,不少人开始讨论这次事故的追责问题,比如,为什么至今未能得到现场危化品的数量和存数的数据?消防员第一时间冲进火场时,是否知道这不是一场普通火灾不能用水灭火?如此等等,很多问题依然沉重待解。

关于建筑距离

此次事件中,一个为人诟病的是,为什么这个危险品堆场周围有这么多的居民楼?有些距离事故现场不足一公里。规划设计方面漏洞有多大?

早在2001年,国家安监局就颁布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其中,明确规定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m。

瑞海国际的这块堆场占地面积46226.8平方米,在国家安监局上述规定中,9000平方米即属于大型仓库范围,所以,建筑距离应执行1000米红线规定。

但从地图上看,距离爆炸点仓库500多米处,就是公路主干道海滨高速、津滨轻轨,600多米处,则是万科海港城三期居民楼。这么近距离的结果是什么呢?据报道,当时正行驶在S11高速路上的一位司机被热浪冲飞,津滨轻轨在8月13日全线停运;而距离爆炸中心瑞海物流仓库仅有600米的万科海港城居民们,窗户玻璃全被震碎,家里一片狼藉。

这个1000米的安全红线,为什么守不住?

瑞海国际的跃进路堆场改造成危险品堆场是在2014年,而在这之前,周边的海滨高速路、万科海港城、津滨轻轨等项目均已竣工。因此,瑞海国际的堆场改造过程,从选址开始就违规操作,但就这样,还顺利通过了当地环保部门的环保测评。岂不是咄咄怪事?

这里面除了监管漏洞,还有规定上有空可钻。

目前,我国在对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土地利用规划上,存在立法空白。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未能明确规定城乡规划部门的职责,因此很难保证从源头开始,就对危险品的土地利用进行科学规划。

同时,在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选址规划阶段,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都负有重要职责,但两者的职责往往缺乏联系。比如,对于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的安全性,有安监部门负责安全许可。但对于重大危险源企业周边区域的其他建设项目,由于不需要安全许可,安监部门并不参与。如此一来,只有城乡规划部门参与规划,就难以从安全角度进行科学审查,存在安全监管的真空。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还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与八类场所、区域要保持一定距离。但《条例》中只是笼统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没有明确给出具体的距离标准,所以落实很难。

目前,我国只有氯碱、化肥等少数行业制定有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而在《消防法》中,只是提到“防火间距”,而且最大一般也只是150m。这个防火间距的意思就是,着火体的热量点燃另一个物体的距离,针对的是非爆炸性火灾事故,以火灾预防和初期扑救为目的来设定,也没有考虑危险物质泄漏后的毒性危害。所以,对于大量生产、储存液化毒气类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防火间距不足以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同时,卫生防护距离、防火间距等标准也存在涵盖范围不够、适用性差、存在争议等、标准间相互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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