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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广州1年半共40宗非法行医案 每8宗有1人死亡

 时间:2015-08-14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统计:广州1年半共40宗非法行医案 每8宗有1人死亡

记者统计广州近一年半共40宗非法行医案 白云花都非法行医案高发

七旬老人腹痛到城中村诊所看“医生”,被诊断为急性肠炎,孰料打吊针后老人却去世,法医尸检显示老人死于冠心病;孕妇到黑诊所做引产手术,却遇大出血身亡……

昨日,记者梳理了广州地区去年1月至今判决的数十宗非法行医案,统计发现,黑诊所常开设在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等地,致人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白云区、花都区的非法行医案高发。

记者昨日统计了广州审判网发布的40宗非法行医案例。这40宗案件都是广州两级法院从2014年1月至今判决的非法行医案例。黑诊所的危害显而易见,在40宗案件中,就有5人因在黑诊所死亡。

从时间上看,黑诊所非法行医的时间一般都很长,有10宗案件非法行医时间在3年以上(包括3年),其中最长的竟然长达17年!另外,非法行医时间在1~3年之间的有18宗案件;非法行医时间在1年以下(不包括1年)的为12宗案件。

案例1:卫校毕业开诊 害死引产孕妇

2011年4月起,河南人王某伟伙同其妻子张某(另案处理)在未取得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格,且未经卫生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在增城市新塘镇沙埔站前路开设“官道村银沙某站”非法医疗机构非法行医。

2013年12月24日,王某伟及张某非法为孕妇刘某做引产清宫手术,导致被害人刘某因大出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病理鉴定,刘某系因子宫破裂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4年5月26日,王某伟的家属与被害人家属签订协议书,赔偿了被害人家属11.5万元,被害人家属愿意表示谅解。

据王某伟供述,他与妻子张某均是卫校毕业,毕业后在医院实习过,但考不到从医执业资格。由于自己有点医学知识,2011年4月起他们夫妇就在官道村开设卫生站。刚开始,他们只卖药,一年后渐渐帮客人看病、开药或打吊针。王某伟说,他是诊所的医生,负责看内科病、小儿科等病,妻子张某是诊所护士。

在本案中,为被害人刘某治疗、施行节育手术的主要是王某伟的妻子张某,因此王某伟属从犯。最终,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王某伟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2:涉嫌遭遇误诊 老汉病发身亡

去年1月14日下午2时30分,73岁的王老汉(化名)在海珠大塘的家中突然肚子疼。他的儿子王辉(化名)和儿媳便请附近一家无牌门诊的“医生”郑某到家里看病。郑某询问病情后,认为王老汉是犯了急性肠胃炎,便开了一些口服药,又给老人扎了吊针,王辉见父亲病情有所好转,便去上班了。

晚上6时左右,房东听见王老汉痛苦的呻吟声,便给其儿媳打电话。儿子儿媳赶紧回家将老人送到附近的医院,可惜老人在路上便停止了呼吸。父亲去世后,王辉打电话报了警。

警察将郑某控制。原来,郑某从2013年8月起,就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也无卫生部门颁发的从事医疗活动许可证照的情况下,就租用海珠区大塘一处房屋从事医疗活动。

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郑某提出上诉。其称,王老汉的死与他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而且他已获得家属谅解,请求法院轻判。广州中院二审认为,郑某诊治行为与王老汉的死亡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改判郑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链接:

非法行医造成死亡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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