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州市、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

武汉中院10个月完成长航凤凰清偿债务和转让股权案

 时间:2015-08-14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中新网武汉8月14日电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称,该院仅用时10个月成功受理并裁定完结ST凤凰破产重整及其关联案件,最大限度地保护了600多家债权人,9万多股民、出资人和企业员工等各方利益,并帮助长航集团全面解决债务危机,依法协调长航集团与金融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ST凤凰近日发布公告:该公司已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控股股东长江航运总公司将其持有的1.81亿股股权正式过户给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后者以17.89%的持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此同时,以长航集团为债务人的12件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ST凤凰获得深交所批准于8月18日复牌交易。这标志着此前因连年亏损而被停牌的央企成功地实现了破产重整,ST凤凰浴火重生,切实维护了数万股民权益,实现了金融债权,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体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风险叠加,“凤凰”经营年年亏损

长航集团是中国内河最大的航运企业,有130多年历史,为国务院直接管理的大型央企,主要经营水上运输、船舶制造及修理、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长航集团控股的长航凤凰是该集团核心优质资产,是中国航运业唯一能够实现内河、沿海、远洋一体化运输和物流服务的企业,因干散货市场需求低增长与运力高增长导致供需严重失衡,船舶运输业整体陷入低迷;与此同时,燃油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与相关航运成本攀升,导致长航凤凰生产经营连续两年出现巨额亏损,债务负担日益沉重,面临破产清算和退市风险。

因长航凤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2013年11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重整案。因该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涉及多方利益,影响面较大,为避免重整失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公司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武汉中院与管理人一起对重整方案进行多次论证,最终确定清偿比例远高于破产清算状态下清偿比例的方案。同时,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所确定的出资人股权让渡比例也合理地确定为33.33%,体现了破产法的公平公正要求。长航凤凰重整案重整计划顺利通过后。2014年3月18日,武汉中院依法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投票通过之后的首月,长航凤凰即实现了主营业务扭亏为盈,在201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600万元,同比增长108.44%。经过九个多月的重整计划制定与执行,长航凤凰已摆脱严重亏损的状态,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2014年9月15日,长航凤凰《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长航凤凰这个曾经负债高达58.6亿元,面临被深交所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重新焕发出生机。

股权被查封,“凤凰”复牌笼罩乌云

正当长航凤凰着手筹备恢复上市事宜时,以长航集团为债务人的系列案件陆续进入诉讼、执行程序,武汉中院依法保全了长航集团持有的ST凤凰股份,“凤凰”恢复上市再度笼罩乌云。

原来,在2012年1月19日至2014年3月3日期间,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与长航集团先后签订了11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在借款期间,长航集团未按期偿本付息,交通银行以长航集团违约行为构成合同约定的“提前到期事件”,单方面宣布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于2014年6月起陆续就11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违约事由,将长航集团起诉至武汉中院。法院经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61643.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