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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娃“启动”电动车撞伤人 爸爸赔5000元

 时间:2015-08-31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两岁娃“启动”电动车

撞伤人爸爸赔5000

本报讯 爸爸骑电动车带着年仅两岁的幼子去买西瓜,车未熄火停在路边时,不料幼子碰触车钥匙导致电动车撞倒路人。近日,法院调解此案,伤者获赔五千元。

2014年7月27日,王先生骑电动三轮车载着两岁的儿子小明行至通州区漷县镇一十字路口。王先生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非机动车行车道内后熄火,未拔出车钥匙,便下车至路边购买西瓜。就在此时,车上的小明因为好奇心重,伸手去触碰车钥匙,导致电动三轮车启动、前行,撞上同样停放在非机动车行车道内的赵先生骑行的电动车,并致赵先生从车上跌倒。

事发后,王先生、赵先生均未打电话报警,双方简短沟通后,赵先生自行骑车离开。没过多久,赵先生诉至法院,称王先生、幼子小明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致其受伤,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王先生与小明均为侵权人,但小明事发时仅两周岁,尚不具备辨认自身行为的能力,被告王先生作为同行法定监护人,对小明没有尽到合理的监护义务,应对小明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王先生赔偿赵先生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7900余元。

被告王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由被告王先生一次性赔偿原告赵先生5000元。 严琪J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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