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民政部门不再出具单身证明 沪试点纳入社区受理

 时间:2015-09-16 11:07:41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近日,民政部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今日从相关方面了解到,截至目前上海各婚登机构仍可正常办理“单身”证明;但根据此前上海市民政局发布的相关通知,本市已经启动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纳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事项的试点,2017年起有望实现全市覆盖。

  申城婚登机构目前仍可办“单身证明”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称的“单身证明”。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了解到,自2004年4月起,上海各区县婚登处开始为本市户籍居民开具辖区内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记者看到,在今年8月27日民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此外,民政部门对办理涉台和以上9个国家公证所需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将注明“本证明仅限于×办理赴×国家的×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那么,现在上海各区县婚登机构还能开具“单身证明”吗?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先后咨询本市多个区县婚登中心及962200社区服务热线后被告知,截至目前,相关方面并未接到“不再开具‘单身证明’”的通知;也因此,目前,本市婚登机构仍可开具“单身证明”,“市民可以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已开始试点纳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事项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注意到,实际上,在今年8月,本市民政部门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已经展开了相关试点。一份来自市民政局官网的通知显示,按照试点计划,该项证明计划纳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事项,并在2017年起实现全覆盖。

  相关通知透露,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纳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事项试点自2015年8月起,在长宁区、静安区、闵行区、嘉定区、奉贤区率先试点,同时,“各试点区确定1个街道先行受理”。

  而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通知明确,各试点区再增加2-3个街镇,开展受理;至9月底,试点区实现受理中心全覆盖;在试点完成、总结完善的基础上,2016年逐步推广到全市,2017年起实现全覆盖。

  通知同时透露,自试点启动至2016年底为过渡期。“在此期间,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与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均可办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事项”、“2017年起,统一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特殊情况仍由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明确,“过渡期本事项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实行‘全区通办’,2017年起实行‘全市通办’”。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shehui/93515.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