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州市、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

谷俊山一审死刑剥夺中将军衔 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

 时间:2015-08-10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案件审理期间,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

相关新闻

谷俊山归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

2015年8月10日,军事法院依法对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宣判。军事法院负责人就案件审理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谷俊山一审死刑剥夺中将军衔 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

谷俊山一审死刑剥夺中将军衔 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

问:请介绍一下案件审理情况。

答:2014年4月1日,军事法院对军事检察院指控谷俊山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立案。案件审理中,军事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确保案件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鉴于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军事秘密,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期间,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

军事法院经审理认为,谷俊山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行贿、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鉴于谷俊山归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对其所犯贪污罪、受贿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所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所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所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

问:如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答:案件审理过程中,军事法院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充分保障了谷俊山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谷俊山委托的两位律师多次会见谷俊山,查阅了全案卷宗。开庭前,法庭召集了由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是否申请证人出庭等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庭审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根据控辩双方的申请,通知多名证人到庭,控辩双方对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对谷俊山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法庭均予以采纳。

问:案件审理一年多,如何执行法律有关审理期限的规定?

答: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具有法定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情况特殊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谷俊山案件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调查核实证据难度大。受案后,经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多次延长审理期限。期间,军事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依法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问:对涉谷俊山案其他人员如何处理?

答:对军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谷俊山案其他人员,军事法院严格依法进行审理,公正作出裁判。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pinglun/55810.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