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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巨款取保后被判无罪案件细节回顾 彭世明怀疑遭陷害

 时间:2015-09-09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若有罪,岂能巨额补偿私了?

最近,正在等待国家赔偿结果彭世明陷入了一个思考:无论合同诈骗还是挪用资金,都属于公诉案件。假如自己真的有罪,难道就因为被迫给了两个商业伙伴巨额补偿可以“私了”?

8月14日下午,安康市公安汉滨分局经侦大队负责人婉拒了采访。而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一领导说,彭世明的国家赔偿正在按程序进行,如果办案有错,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8月底,华商报记者多次联系新澳源置业负责人郭某,但截至记者发稿未得到对方回应。

陕西省律师协会理事、陕西省委政法委专家咨询员,著名刑辩律师毛璟文认为,受害方在与加害方达成和解协议基础上、给司法机关出具谅解书,这在法律上属于刑事和解行为,一般常见于犯罪情节轻微的“酌定不起诉”。既然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彭世明无罪,这就说明表明本案不适用刑事和解。

他认为,从所有法律文书来看,此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基于“新澳源置业”与彭世明一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出具谅解书,所以对彭取保候审。后因彭反悔,检察机关又重新对其采取羁押并提起公诉。刑事程序恢复足以表明上述和解协议并未得到检察机关确认。

毛璟文律师说,此案另一个焦点在于,此案中的两次补偿协议,“健平水泥”显然是迫于压力、为了让彭世明早日自由而不得已签署,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如果真的是这样,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主张权利救济,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证据审查并依法作出实体处理。”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pinglun/86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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