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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实施意见 实施一周年

 时间:2015-08-06 08:46:18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鄂州市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实施意见 实施一周年

  鄂州市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实施意见》实施一周年系列报道之二

  记者刘学文

  华容镇柴汤村13组村民夏清照,是城乡分散供养的“三无”对象之一。

  7月31日,当记者到夏爹爹家时,80岁的老人麻利地搬出椅子,招呼大家坐下,畅谈他幸福的晚年生活。

  他说:“现在政策越来越好,我们这些孤寡老人,生活补助由原来每月400元涨到600元。逢年过节,政府还将油、米等送到我家,生活过得蛮幸福的。”

  每天清晨,早早起床,洗漱完毕后,拿起农具去菜园侍弄蔬菜,是夏爹爹每天的必修课,老人过得怡然自得。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老人被查出患上了冠心病和前列腺炎等疾病,先后在市二医院、市中心医院和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随同的华容镇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像夏爹爹这样的‘三无’人员,生病住院的费用,除了医保报销外,民政部门再进行大病救助,报销后个人需承担的部分,华容区五保医疗基金为老人全部进行了兜底,老人不需要花一分钱。今年,夏爹爹因病在华容中心卫生院治疗,总费用为1898元,新农合报销了1016元,市级医疗救助了490元,华容区兜底392元。”

  在我市城乡分散的“三无”对象中,像夏清照老人一样享受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的共有2450人,其中,华容区就有681人。

  市民政局局长、兜底保障办公室主任柯友如说,“三无”对象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扶、抚)养人的,或者虽有法定赡(扶、抚)养人但法定赡(扶、抚)养人无赡(扶、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而城乡“三无”对象是我市当前城市低保对象中最脆弱、最无助、最贫困的群体。

  依法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既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柯友如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对象的不同需要,重点提供监护、照料、托养、丧葬等服务保障。在监护过程中,将遵循自愿原则,“三无”对象监护人一般由其亲友担任,无亲友担任的,由村(居)委会指定其邻居或村(居)委会干部担任。同时,我市将依托乡镇福利院和社区公共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为分散供养“三无”对象提供居家服务、日间照料、寄宿托养服务。“三无”对象去世后,全部提供免费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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