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鄂东网!

上海自贸区推出跨境同业存单业务

 时间:2015-09-26 10:46:06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鉴于此,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意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决定推出自贸区同业存单产品,作为推进自贸区金融进一步改革创新的重要手段,并制定了《中国自贸试验区跨境同业存单境内发行人操作指引》和《中国自贸试验区跨境同业存单境外发行人操作指引》。

问:自贸区同业存单与境内同业存单有何相似之处?存在哪些显著区别?

答:境内同业存单目前已经是较为成熟的产品,发行规模快速增长。自贸区同业存单的设计以境内同业存单为蓝本,在发行方式、报价模式、发行计划、信息披露等方面基本承继了境内同业存单的管理框架,但也结合自贸区的实际情况和境内外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在发行主体、投资主体、账户体系与交易平台等方面进行了差别化设计。自贸区同业存单以自由贸易账户为依托,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建设、独立运作的发行交易系统上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由外汇交易中心提供发行、交易和信息服务,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记、托管、结算服务。

问:哪些机构可以发行自贸区同业存单?哪些投资人可以认购自贸区同业存单?

答:自贸区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分为境内发行人和境外发行人两类。其中,境内发行人包括区内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以及经法人授权、已设立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的上海地区存款类金融机构。境外发行人包括在中国境外以及港澳台地区注册并经所在国家金融监管当局或行业协会认可的存款类金融机构。

为规范自贸区同业存单市场定价秩序、促进形成合理的存单市场价格、有效发挥上海货币信贷市场秩序自律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自贸区同业存单推出初期,将首先在自律机制成员范围内试点发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结合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进程、以及自贸区同业存单市场发展情况,以较快速度,分批次扩大发行人范围。

自贸区同业存单的投资人包括区内及境外金融机构。区内金融机构法人、经法人授权的上海地区金融机构以及获得银行间市场成员资格的境外金融机构,这三类机构在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加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自贸区同业存单发行交易系统、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自贸区专用托管账户后,即可开展自营投资与交易。未获得银行间市场成员资格的境外金融机构需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投资资格报备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备案。发行人有属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要求,而投资人的范围扩大至存款类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pinglun/109048.html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