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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巡视工作条例出台 国家机关、央属企业等纳入巡视范围

 时间:2015-08-14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条例增加了“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原条例规定的受理信访、到有关地方或者部门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协助等三种方式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这一授权性条款,这些规定进一步拓宽了巡视发现问题的途径。

张军表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工作方式的改进,为巡视发现问题提供了有力武器,同时也意味着赋予了巡视工作更大权限,严格依纪依规开展巡视就显得更为重要。为此,条例规定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并将“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列为对巡视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的情形。

>>工作要求之变<<

巡视组成员违纪违法最高可被追刑责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要求,上述这些规定,有关中央部委和国家机关部委党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的巡视工作,参照《巡视工作条例》执行。

条例还对巡视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限定。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而对被巡视地区及其工作人员的诸如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也将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解读 探索性的巡视工作应参照新条例

张军解释,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根据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开展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制度的探索、深化和创新,需要进一步加以总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巡视工作,是省区市巡视工作的一部分。

实践中,兵团党委一直与其他省区市党委同步开展巡视工作。虽然巡视工作条例没有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巡视工作作出规定,但其探索性质的巡视工作也应参照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开展。因此,中央在印发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有关中央部委和国家机关部委党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的巡视工作,参照巡视工作条例执行。

原标题:

新版巡视工作条例出台 巡视对象扩至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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