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湖北鄂东地区门户网站——鄂东网!!!
湖北鄂州市、鄂东地区第一门户网站

新版巡视工作条例出台 国家机关、央属企业等纳入巡视范围

 时间:2015-08-14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新闻网8月14日讯 历时近两年时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昨晚对外公布全文,新修订的条例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区市巡视工作原“指导”关系改变为“领导”关系,还扩大了被巡视对象的范围,将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四套班子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央部委、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央属企业等纳入巡视范围。

>>领导关系之变<<

中央巡视对下级巡视由指导变为领导

条例对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机构设置作了较大调整。条例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同时明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新版巡视工作条例出台 国家机关、央属企业等纳入巡视范围

新版巡视工作条例出台 国家机关、央属企业等纳入巡视范围

此外,还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区市巡视工作原“指导”关系改变为“领导”关系,明确规定,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

条例还规定,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中央巡视组可以直接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报告。

解读 一字之变为巡视提供了法规依据

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表示,巡视工作条例改进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要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这一规定,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区市巡视工作原“指导”关系改变为“领导”关系,是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创新,为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督促省区市党委和巡视机构落实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要求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

张军还介绍称,在此基础上,巡视工作条例对加强巡视机构建设也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针对省区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不统一、工作不规范的实际,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同时对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作出新的规范;二是为解决省区市巡视办的级别不统一、设置比较混乱、职能发挥不到位等问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时赋予巡视办“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的职责;三是落实组长不固定、一次一授权要求,强调“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中央对巡视机构建设的部署要求,符合巡视工作实际,使巡视工作的组织基础更加坚实。


新版巡视工作条例出台 国家机关、央属企业等纳入巡视范围

新版巡视工作条例出台 国家机关、央属企业等纳入巡视范围

文章地址: http://www.xianzhaiwang.cn/pinglun/61345.html

 1/3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已有0人评论 我有话说相关内容阅读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鄂东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鄂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发挥鄂东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鄂东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专家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