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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财死人为食亡 村民哄抢食物场面火爆

 时间:2015-08-31编辑:来源:www.xianzhaiwang.cn

8月正是梨子成熟的季节,但河北高阳县斗洼村的一处300多亩的梨园里刚成熟的梨子,最近几天却遭到村民的哄抢,目前已经损失十多万斤,损失共计二十多万元。村民拆了围墙进梨园哄抢。8月29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该公司产品经理张福江,张福江表示,村民来梨园哄抢时他一直在现场。


人为财死人为食亡 村民哄抢食物场面火爆

人为财死人为食亡 村民哄抢食物场面火爆

张福江告诉北青报记者,梨园所在地为高阳县邢南镇斗洼村,占地面积300多亩。2014年该公司曾准备在此处投资建设养鸡场项目,但受到当地村民阻碍,后来项目停滞。张福江称,为了缓和关系,今年8月中旬梨园的梨子成熟后,公司给村民们共发了2166份梨,共计10830斤,“基本上每人5斤梨子”。

张福江指出,对于前来购买梨子的村民,公司也都给予优惠,但不断有村民说要摘一些,而且不付钱。“一开始是三五个人来,后来渐渐多了”。

张福江告诉北青报记者,8月24日上午9点多,突然来了四五十个村民,年龄在40岁到60岁之间,老年人偏多。张福江表示,随后他们报警,警察也帮忙阻拦了一部分村民。

“本来以为情况会有好转,但是25日来的人更多了”。张福江说,村民们拆了梨园周围的一部分砖砌的围墙、扒开周边的一部分铁丝网进到梨园中抢梨。

北青报记者从现场视频中看到,多位村民拿着麻袋、推着脚踩三轮车在果园附近装梨,无人理会园区工作人员的劝说。

拘留7名不听劝阻的村民

据媒体报道,现场一位村民表示,他们是发现大午集团要在梨园内建养殖场要阻止。但为何以抢梨的方式表达诉求,该村民没有回应。

张福江告诉北青报记者,到目前为止经初步统计,梨园共计损失十多万斤梨,“保守估计也有10万斤,按照市场价格两块五一斤来算,损失有20多万元。”

8月28日晚,高阳县人民政府在官方微博中就此次哄抢事件发表了声明,声明中指出:“截至27日,累计进入果园摘梨的村民约60人次。28日上午,公安机关对多次进入果园摘梨且不听劝阻的7名村民,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事态已得到控制。”

内存

近期哄抢事件频发 鲜有哄抢者受处罚

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国内各地频发类似的哄抢事件。

8月23日,河南省境内一辆货车侧翻在路旁,20吨苹果散落一地,短短3个小时内几乎被附近村民哄抢一空,损失价值近8万元。

8月25日,山东运禽货车侧翻,数万只小鸡遭村民哄抢,不少村民开着三轮车,成车装回小鸡。货车车主透露,被村民哄抢的这车小鸡价值5万元。

8月26日,陕西一辆卡车撒落硫矿粉,近百人误把矿粉当作金子进行哄抢,无视交警疏导。

在这些报道中,北青报记者发现,现场交警或警察多以劝阻为主,并没有看到哄抢人员受到相关处罚。

法规

法律专家:哄抢情节严重的可立案处理

北青报记者咨询了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授、北京市广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裴广川。裴律师表示,一般哄抢物品数量较少、金额较小的情况下很少用到刑法来处理,以教育为主,劝说哄抢人员归还物品。

但是,并非所有哄抢事件都以说服教育进行处理。裴律师指出,“哄抢公私财物达到一定金额或情节较为恶劣的,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裴律师同时指出,对于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法》第268条规定:“对其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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